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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局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中、省、市、县有关卫生计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全县卫生计生有关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配置全县卫生计生服务资源。2、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工作;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3、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加强卫生计生执法,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措施,指导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全县计划生育药具发放工作。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5、负责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中、省、市、县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中、省、县基本药物政策,拟定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7、组织实施全县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中、省、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建立全县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8、拟订全县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县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编报和管理。9、拟订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医学继续教育和规范化培训;组织全县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10、制定全县卫生计生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人口文化建设;组织实施统计调查,负责全县人口统计数据分析研究和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承担互联网医疗保健服务前置审核。11、制定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12、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工作。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黄龙县卫生健康系统属财政预算拨款单位,有行政单位一个,黄龙县卫生健康局,编制8人,事业单位17个,黄龙县人民医院,黄龙县中医医院,黄龙县妇幼保健站,黄龙县卫生监督所,黄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黄龙县计划生育协会,黄龙县药品采购结算中心,黄龙县人口信息监测中心,6个乡镇和3个社区卫生院,共有编制人员341人。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3、全力推进健康扶贫工作4、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5、加大监督,强化医疗安全管理;6、强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7、加强人才队伍建设;8、开展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9、加大卫生计生宣传力度;10、加强党建、党风廉政和医德医风建设,提升行业形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黄龙县卫计系统属财政预算拨款单位,共有行政事业单位19个,共有编制人员349人,共有车辆23辆。局机关内设地方病防治办公室、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创卫办)所属事业单位18个。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8个,包括:

序号单位名称
1黄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黄龙县人民医院
3黄龙县中医医院
4黄龙县妇幼保健站
5黄龙县卫生监督所
6黄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黄龙县基层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大队
8黄龙县计划生育协会
9黄龙县药品结算管理中心
10黄龙县界头庙中心卫生院
11黄龙县瓦子街中心卫生院
12黄龙县三岔中心卫生院
13黄龙县白马滩中心卫生院
14黄龙县崾崄中心卫生院
15黄龙县圪台中心卫生院
16黄龙县范家卓子卫生院
17黄龙县红石崖卫生院
18黄龙县柏峪卫生院
19黄龙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49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341人;实有人员301人,其中行政8人、事业34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9人。工勤人员3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3辆,单价5万元以上的设备24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5万元以上的设备1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47.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应与财政拨款收支情况一致)。其中当年专项业务经费749.56万元,其绩效目标详见附表。(与表10、表14致)

2019年本部门预算未安排扶贫项目,无需公开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2019年,本部门涉及的其他各类财政资金安排的扶贫项目,待预算正式下达时,其绩效目标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落实管理公开要求。

2019年本部门预算未安排重点项目,无需公开重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2019年,本部门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含重点项目),待预算正式下达时,其绩效目标按《延安市市级财政项目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落实管理公开要求。本部门2019年将继续推进绩效目标管理,拟逐步将所有项目(含重点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3547.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47.73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255.96万元,增长0.7%,主要原因是县医院创建二级甲等医院费用增加预算。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3547.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97.99万元、疾控预防控制支出199.97万元、卫生监督支出95.51万元、妇幼保健支出166.23万元、县医院支出1186.6万元、中医院支出459.32万元、药品三统一支出86.29万元、抽查大队支出83.04万元、协会支出19.83万元、各乡镇卫生院支出851.95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255.97万元,增长0.7%,主要原因是县医院创建二级甲等医院增加费用。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547.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47.73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255.97万元,增长0.7%,主要原因是县医院创建二级甲等医院增加费用。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3547.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397.99万元、疾控预防控制支出199.97万元、卫生监督支出95.51万元、妇幼保健支出166.23万元、县医院支出1186.6万元、中医院支出459.32万元、药品三统一支出86.29万元、抽查大队支出83.04万元、协会支出19.83万元、各乡镇卫生院支出851.9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255.97万元,增长0.7%,主要原因是县医院创建二级甲等医院增加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547.73万元,较上年增加255.97万元,增长0.7%,主要原因是县医院创建二级甲等医院增加费用。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行政运行(2100101)124.43万元,较上年(减少)90.76万元,(下降)42%,原因: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开支 。

(2)其他公立医院支出(2100299)68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原因:县级公立医院数无增减。

(3)其他基层卫生机构支出(2100399)36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原因是基层卫生院个数没变。

(4)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2100410)3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原因是卫生应急预算无增加。

(5)其他公共卫生支出(2100499)86.5万元,较上年减少32.33万元,减少37%,原因是机构合并减少预算。

(6)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100799)53.06万元,较上年减少20万元,减少了37%,原因是计划生育工作费用减少,预算同时也减少。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47.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1)2634.8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931.91万元;津贴补贴894.14万元;奖金77.6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365.1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46.08万元;住房公积金219.11万元),较2018年2759.12万元,(减少)了,124.22万元,(减少)4.7%,主要原因是单位合并退休人员增加,而退休工资在养老办发放。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55.28万元(其中:办公费13.62万元;水费4.72万元;电费10.58万元;取暖费8.74万元;差旅费10.1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61万元),较2018年57.5万元,(减少)了2.22万元,(减少)4%,主要原因是减少开支。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43.68万元(生活补助14.09万元;取暖费12.01万元;降温费17.58万元),较2018年62.76万元,(减少)了19.08万元,(减少)3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在养老办发放。

其他支出(399)749.56万元,较2018年412.39万元,增加了337.17万元,增加82%,主要原因是县人民医院创二级甲等医院,中医院创二乙医院,专项创建费用增加。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说明。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110.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3.66万元;津贴补贴32.96万元;奖金3.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5.3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13万元;住房公积金9.19万元),较2018年199.64万元,(减少)了88.74万元,减少4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而工资在养老办发放。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9.2万元(其中:办公费0.5万元;水费0.4万元;印刷费0.5万元;电费0.4万元;差旅费6.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8万元),较2018年6.4万元,增加了2.8万元,增加了43%,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后人员增加,差旅费相对增加。

机关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3万元(509)(生活补助1.56万元;取暖费2.85万元;降温费0.72万元),较2018年7.14万元,减少了2.01万元,减少28%,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和取暖费标准提高。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工资福利支出(505)2523.2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888.24万元;津贴补贴861.19万元;奖金74.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319.8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39.95万元;住房公积金209.92万元),较2018年2759.12万元,减少235.92万元,减少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工资养老办发放。。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505)103.63万元(其中:办公费8.68万元;印刷费3.94万元;水费4.32万元;电费10.18万元;邮电费2.73万元;取暖费63.44万元;差旅费3.57万元;维修维护费5.2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54万元),较2018年57.5万元,增加了46.13万元,增加了44 %,主要原因是增加县级两个医院创建二级甲等和二乙医院。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55万元(509)(生活补助12.53万元;取暖费9.16万元;降温费16.86万元),较2018年62.76万元,(减少)了24.21万元,增加(减少)3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随之费用也减少。

其他支出(599)749.56万元,较2018年412.39万元,增加了337.17万元,增加82%,主要原因是县人民医院创二级甲等医院,中医院创二乙医院,专项创建费用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4.13万元,较上年(减少)0.39万元,下降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的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公务接待费0.25万元,较上年减少0.42万元,(下降)6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控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6万元,较上年(减少)0..34万元,(下降)1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控制公务用车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会议费预算支出0万元,较无增减变化。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培训费预算支出1.22万元,较上年增加0.37万元,增长4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增加,培训次数增加。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共计9.2万元(包括:办公费0.5万元;水费0.4万元;电费0.4万元;取暖费0万元;差旅费6.6万元;印刷费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较2018年6.4万元,增加(减少)了2.8万元,增加30%,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人员费用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文字说明,机关运行经费为必须解释的专业名词,其他专业名词解释可由部门根据业务内容等自行选择。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病媒生物防治:防治全县内、外部环境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密度,及其蚊、蝇幼虫及蛹的阳性率控制在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范围之内。

4.基层卫生院运转经费:根据2012年黄发(2012)14号文件关于黄龙县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规定。

5.卫生应急工作经费:深入推进卫生应急体系与应急核心能力建设,有效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全面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6.公立医院改革资金药品补偿: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破除公立医院以药养药机制,实现医院补偿由医疗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医疗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按照省政府2011年文件规定按照县级公立医院2011年药品收入比例补助,分别按省市县4:4:3比例配套。

7.村医补助:按照乡村医生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补助,人均1万元补助,分别由省市县三级承担,按照省级50%、市级25%、县级25%。

8.120急救中心运行经费:建立完善应急管理制度,根据要求开展相应的应急演练,及时有效的处置各类急救突发事件,安装启动北斗导航系统。

9.“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

备注:已经过保密审查,部门主要责任人已审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