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工会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和贯彻落实。
2.负责全县工会方面的调研和信息工作,了解全局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3.负责指导企事业单位工会开展民主管理工作;指导乡镇工会的日常工作及换届选举。
4.负责工会组织和队伍建设,增强基层工会组织的活力。
5.组织全县工会开展具有工会特色的职工思想教育,提高职工队伍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6.负责指导和组织全县各级工会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和评优树模工作。
7.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为职工群众办实事。
8.负责全县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工作。
9.完成县委和市总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黄龙县总工会是群团组织,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有: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职工俱乐部(困难职工援助中心), 其主要职责分别为:
工会的职能主要是:在县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组织职工群众参与经济建设,发挥职工群众参政议政作用,帮助职工群众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文化素质。
经费审查委员会职责是:对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监督,督促同级和下级工会定期公布财务账务、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实行财务公开,监督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纪律、法规工会财务制度。
女职工委员会职责是: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女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劳动及社会,家庭等方面的权利,协助行政贯彻执行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规定,保护女职工身心健康,组织女职工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不断提高女职工参政议政的能力。关心弱势群体,加大对困难女职工的帮扶力度,切实为女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职工俱乐部(困难职工援助中心)职责是:丰富职工业余文化活动,开展就业咨询,职业介绍和技能培训,提供法律政策咨询,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接待处理职工群众来信来访,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组织全县各级工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根据工会组织的特点和广大职工的意愿,按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2、加强职工教育,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广大职工的政治素质,为改革、发展、稳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3、积极开展“源头”参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检查和监督劳动保护条例的实施,维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实施送温暖工程,搞好困难职工和劳模的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
4、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厂务公开”制度,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的贯彻落实。
5、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加强各级工会的组织建设,特别是新经济组织和非公有制企业的工会组织建设,确保职工队伍的稳定。
6、组织和动员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调动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全县经济建设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的作用。
7、建设职工之家,在各基层工会积极开展创建“模范职工之家”活动,并组织职工开展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活跃职工文化生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8、按照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认真做好职工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
9、贯彻党和政府及上级工会有关财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加强女职工工作,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任务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黄龙县总工会部门本级(机关)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8人;实有人员11人,其中行政4人(含一名协理员)、事业7人。单位管理的遗属人员1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无公务用车,无单价5万元以上的设备。2019年部门未预算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5万元以上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8.17万元。其中当年专项业务经费20万元,其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2019年本部门预算未安排扶贫项目,无需公开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2019年,本部门涉及的其他各类财政资金安排的扶贫项目,待预算正式下达时,其绩效目标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落实管理公开要求。
2019年本部门预算未安排确定重点项目,无需公开重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2019年,本部门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中,待正式确定为重点项目时,其绩效目标按《延安市市级财政项目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落实管理公开要求。本部门2019年将继续扎实推进绩效目标管理,继续对所有项目(含重点项目)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38.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8.1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19.28万元,增长16.21%,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收入增加。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38.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8.1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事业收入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支出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实户资金余额支出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19.28万元,增长16.2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14.5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增加4.71。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8.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8.1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19.28万元,增长16.21%,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收入增加。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38.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19.28万元,增长16.2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14.5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增加4.71。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17万元。
2、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118.17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3、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包括: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07.33;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36;机关资本性支出
(一)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8.17万元,较上年增加19.28万元,增长16.2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14.5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增加4.71。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行政运行(2012901)118.17万元,较上年增加19.28万元,增长19.50%,原因: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多。
(2)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012999)20万元,与上年相比较未发生任何变化。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8.17万元,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107.73万元,较上年增加14.57万元,增长15.63%,原因是人员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5.36万元,较上年增加2.12万元,增长65.43%,原因是天然气价格上调,取暖费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5.08万元,较上年增加2.59万元,增长104.01%,原因是取暖费增加。
资本性支出(305)20万元,较上年没有发生变化。
(2)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8.17万元,按照政府支出经济分类,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107.73万元,较上年增加14.57万元,增长15.63%,原因是人员增加;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5.36万元,较上年增加2.12万元,增长65.43%,原因是天然气价格上调,取暖费增加;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503)2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会议费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培训费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5.36万元,较上年增加2.12万元,增长65.43%,主要原因是天然气价格上调,取暖费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备注:已经过保密审查,部门主要责任人已审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