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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

2020年11月27日在黄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黄龙县财政局局长 贾安忠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向会议报告2020年度财政预算调整情况,请予审议。

2020年,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在省市财政部门的关心帮助下,严格执行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紧紧围绕“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促发展”工作主线,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和经济下行压力,全力跟进国家政策调整方向,深化财政改革,严格预算约束,狠抓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有力支持了县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县级总财力与年初预算相比,有所增长。同时,预算支出也有了相应变化,这些都对预算执行产生了较大影响。为保证2020年财政预算安排更加准确、合理,符合发展实际状况,拟对年初预算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及财力调整预计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及财力调整

1、省市新增一般转移支付13007万元;

2、新增一般债券收入2825万元;

3、省市新增专项转移支付11213万元;

本次新增可用财力为2704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120456万元(其中专项转移支付43976万元),本次预计调增支出27045万元(其中专项转移支付11213万元),全年财政预计支出调整为147501万元(其中专项转移支付5518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原因及事项

(一)支出调整原因

一是调增人员工资及社保支出。二是为发展“全域旅游、全民旅游”的需要,加大了对旅游宣传及推介的投入。三是按照上级部署,加大疫情防控防治投入。四是根据经济发展需求,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投入增加。五是为保证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脱贫攻坚投入资金增加。六是根据社会发展需要,民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增加。七是一般债券支出增加。八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增加。

(二)支出调整事项

1、预计人员工资及社保增加2224万元。其中,调增在职人员工资260万元;新入编特岗教师2019年工资、保险、取暖降温等人员支出13万元;乡村振兴专员人员支出115万元;增加检察院工作经费及2019年度优秀公务员和三等功人员奖金41万元;增加法院人员工资保险及2019年度优秀公务员和三等功人员奖金26万元;调增养老保险金395万元;调增职业年金31万元;调增住房公积金260万元;调增职工医疗保险21万元;调增城乡居民医保保险55万元;特殊群体工龄补贴资金72万元;2020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98万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支出85万元;乡镇工作补贴752万元。

2、旅游推介支出1156万元;

3、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资金500万元;

4、疫情防控资金932万元;

5、脱贫攻坚普查工作经费345万元;

6、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2423万元。其中,白马滩镇东大桥停车场建设项目资金20万元,在水一方巷道硬化及污水管道改造工程20万元,穆柯寨穆桂英广场改扩建工程50万元,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设项目前期费用100万元,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1233万元,中心街雨污分流工程项目资金100万元,黄龙县县城二期电力杆线落地工100万元,曹西路雨污分流管网建设100万元,民兵训练基地建设200万元,城市桥梁补短板建设项目200万元,电力杆线落地人行道修复工程资金200万元,黄龙县城区架空配电线路入地工程建设项目费100万元;

7、其他支出5427万元。其中,现代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475万,苹果产业后整理补助资金718万元,老年公寓建设项目资金2050万元,棚户区建设及利息支出2184万元;

8、一般债券支出2825万元,其中黄龙县人居环境综目1825万元;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1000万元;

9、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1213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调整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

1、2020年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41300万元,受我县用地供应量减少、土地出让价格等因素影响,预计全年可完成336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计完成3339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5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60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77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预计增加7124.7万元,已经黄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调整增加抗疫国债及专项债券收入5090万元,本次调增收入2034.7万元。

全年政府性基金预计总收入调整为40724.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

1、我县政府性基金预计收入减少7700万元,相应支出预计减少7700万元;

2、预计上级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增加7124.7万元,相应预计支出增加7124.7万元。其中,已经黄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调整增加抗疫国债支出3790万元及专项债券支出1300万元,本次预计支出调增2034.7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已经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审议批准专项债券支出1300万元,因原批准使用支出科目“2121801-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科目已停止使用,接市财政局通知需将“2121801-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调整为“229040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

全年政府性基金预计总支出调整为40724.7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建议在黄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调整增加抗疫国债及专项债券支出的基础上,做如下调整。

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减少7700万元,分别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科目减列791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科目增列15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科目增列60万元。县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减少7700万元,分别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减列7918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增列150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增列6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发行费用支出8万元;

本次“上级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科目增列2034.7万元,相应支出增列2034.7万元,分别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科目增列1万元;“其他支出”科目增列368.26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基础设施建设”科目增列1367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抗疫相关支出”科目增列298.44万元。

四、直达资金情况

目前我县争取到直达资金21148.02万元,其中正常直达4075万元、参照直达3986.4万元、特殊转移支付7631.18万元、抗疫国债5455.44万元。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56号)文件要求,我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5692.58万元,用于我县基本民生项目支出9868.713万元、单位工资5823.867万元;政府基金(抗疫国债)5455.44万元,安排用于基础设施建设5157万元,抗疫相关支出298.44万元。

以上报告,请审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