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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黄龙县税务局

转发《关于我省部分商品储备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县级各相关单位: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我省部分商品储备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陕财税〔2022〕1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我省部分商品储备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黄龙县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黄龙县税务局

2022年6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我省部分商品储备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