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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降费政策 助力企业发展

为持续发挥工伤保险的“稳压器”“降压器”作用,黄龙县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在面向县域内各类企业开展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和工伤预防培训的同时,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有关文件精神,研究落实我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方案,通过实施工伤保险惠企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助力企业发展。

中心结合县情实际和企业参保缴费情况,对一类行业参保单位不实行降费政策;对执行浮动费率已经降到50%或80%的二类至八类行业实行不升不降政策;对已经按照基准费率100%参保和上浮到120%、150%的二类至八类行业统一实行下降20%的政策;对新参保登记的二类至八类行业直接实行下降20%的政策。阶段性降费政策从2024年7月起执行至2025年底。

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制定后,我中心积极提请市级业务指导部门统一进行数据修改,并借助事故调查、政策宣讲、业务经办等有利契机向广大参保企业宣讲这项惠企助企的好政策。据统计,2024年7月至8月,全县共有47家企业享受到阶段性降费政策带来的实惠,累计降费3.18万元。为工伤保险“缴费大户”黄龙县小寺庄煤矿有限公司降费1.68万元。今后,中心将持续贯彻落实好阶段性降费等优惠政策,不断改进完善经办服务水平,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充分发挥工伤保险支持企业运行、维护企业权益的积极作用,助力我县各类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