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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黄龙县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黄龙县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黄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1日

黄龙县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实施方案

近年来,全国因消防“生命通道”被占用、堵塞,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行动而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时有发生。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以及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问题,按照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压紧责任链条、细化任务分工、加大整治力度,利用两年时间,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问题隐患,坚决清理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坚决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建立健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制度机制,坚决防范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成立全县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专班由县应急局、县教科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经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城管局、县交运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组成,专班办公室设在县消防救援大队,具体开展组织实施、督导检查、评估验收等工作,负责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按程序请示报告。

三、工作任务

(一)打通“室外”消防生命通道。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聚焦建筑物、构筑物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扑救面等“室外”生命通道,重点清理违章搭建、占道经营、违法停泊以及私自设置铁桩石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障碍物,确保救援通道畅通。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大对城市道路占堵消防车通道、妨碍执行灭火救援任务的消防车辆通行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住建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关于消防车道有关要求进行审查;城管部门要对占用、堵塞、封闭居民小区红线以外其他共有部分的违法行为进行执法处罚;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和居民小区消防车通道的排查检查,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个人依法责令改正,对于问题突出、治理难度大的小区,属地乡镇要组织相关部门加强联合治理;消防、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要联合开展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确保公共建筑和居民小区按标准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

(二)打通“室内”消防生命通道。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盯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工业、新兴业态及其他行业等领域建筑内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问题隐患,以及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坚决整治、依法拆除。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监管范围,依法查处安全疏散条件不足、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防火门损坏以及“厂中厂”等多业态场所随意分隔破坏防火分区、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等突出问题;城管部门要按照《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持续开展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集中排查整治,确保其设置不妨碍安全疏散、灭火救援、建筑防排烟,不影响建(构)筑物及设施等被依附载体的安全和使用功能;教育、民政、市场、消防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排查,坚决整治学生宿舍、养老机构、餐饮住宿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铁栅栏、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隐患问题;文旅、消防等部门要依法查处网吧、剧院、KTV等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被堵塞占用、安全出口被封堵锁闭等违法行为。高层住宅、老旧小区等物业服务企业要持续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全面排查。各乡镇、各部门要采取单位自查、基层排查、部门联查等方式,全面、精准开展排查检查,督促单位认真整改占堵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行为,主动拆除办公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彻底清理竖向管井、敞开式外连廊堆放的可燃杂物。各乡镇要发动公安派出所、消防所、综合执法队、基层网格员等力量开展检查巡查,及时制止、劝阻占堵消防“生命通道”行为。教育、民政、文旅、卫健等部门要积极履行行业系统管理责任,组织本行业、本系统集中开展自查,与住建、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

(二)持续依法整治。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推动联合整治,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特别是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以及违规设置铁栅栏、铁丝网的督促整改,依法实施警告、罚款处罚;对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依规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和反复违规设置铁栅栏、铁丝网拒不改正、多次给予行政处罚或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纳入消防安全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对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和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综合治理。各乡镇、各部门要组织对整改完毕的单位场所开展“回头看”,纳入日常安全检查内容,严防问题隐患反弹。针对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以及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问题的检查、处罚、整改,加强全链条、全过程管控,落实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对隐患突出、一时难以整改的,组织相关部门现场办公,加强动态跟踪,督促落实整治责任和措施。要广泛发动居民群众举报相关隐患问题和违法线索,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完善核查奖励制度。

(四)深化警示教育。各乡镇、各部门要强化宣传培训和警示教育,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的重要意义,普及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管理常识,引导广大群众共同维护建筑室内外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畅通。应急、消防部门要制作火灾典型案例专题片,组织网格员、楼长、志愿者等基层力量上门做好群众工作,讲清利害关系和法律责任,开展代入式、情景式警示教育,推动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

五、时间安排

(一)部署推进阶段(2024年5月24日前)。巩固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成效,统筹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确保有序有力推进。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5月25日至2025年12月)。以网格治理为基础,组织相关部门、发动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伍、消防所、村(社区)网格员等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健全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按照整改难易程度,分级分类制定计划,确保精准排查、压茬推进。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2月底前)。坚持边整治、边总结,在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过程中,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配套举措、形成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的长效机制,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认真研究、全面部署、严密组织,坚决守护消防车通道畅通、坚决确保安全疏散条件达标,推动各项任务目标落地见效。

(二)强化统筹协调,严密组织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是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要任务之一,各乡镇、各部门要抓好统筹、一体推进,运用好执法查处、媒体曝光、舆论监督、信用监管等措施,坚持宣传教育与隐患整治、监管执法一体化推进,实现整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追责问效。此项工作将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督导检查内容,对未落实工作举措导致发生较大和有影响火灾事故、延误灭火救援行动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各乡镇、各部门于每月25日前,报送《全县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清单》《全县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统计表》(见附件1、2)。联系人权一博,电话0911-5626229。

附件:1.全县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清单

   2.全县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统计表

黄龙县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实施方案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