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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化妆品检查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加强全县化妆品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在化妆品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等违法行为,根据《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延市监发〔2022〕40号)及《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化妆品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延市监发〔2022〕8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积极开展化妆品检查工作,现将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黄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化妆品监督检查计划》,明确了检查内容和检查重点,进一步分解落实了监管任务。

二是动员全县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自查,核实产品经营渠道是否合法,来源是否明确,是否按批索取产品检验报告,产品是否在保质期等。

三是全面开展排查。在辖区内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中开展全面摸排建档,重点督促企业落实好索证索票制度,索取供货商经营执照和产品生产商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等,涉及进口化妆品和特殊用途化妆品的,索取批准文件;落实好台账管理制度,建立进货查验台账和销售台账,对无法提供进货票据和供应商资质的产品,一律下架并暂停销售。

四是加强宣传培训。利用3.15、“5.25爱肤日”、全国质量安全月等宣传活动适时开展化妆品宣传活动。主要宣传化妆品安全使用的相关内容,纠正化妆品使用误区;引导化妆品经营企业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经营行为;普及合格化妆品基本要求和选购化妆品注意事项,纠正部分消费者盲目追求产品效果或治疗作用的不正确认识,提高消费者安全用妆意识。

截至目前,全年累计共出动执法人员128人次,检查化妆品专营店12家。使用单位(美容店、理发店20家次),下发责令改正书6份,目前均整改完成。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化妆品经营过程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索证索票不全,一旦出现问题不能追根溯源;二是经营者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不熟悉,对化妆品经营法律意识淡薄;三是化妆品经营者素质参差不齐,对监管工作不认可。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宣传培训。一是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法治宣传,提高群众化妆品经营使用安全法律意识;二是采取线上线下等形式对化妆品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督促企业积极开展自查,促使企业合法经营,诚信经营。

(二)持续做好日常监管工作。以商场、大中型超市、孕婴店为重点,持续开展化妆品监督检查,严查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进一步净化我县化妆品经营环境。

(三)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经营化妆品行为,规范化妆品经营行为,确保辖区群众用妆安全。


黄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