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
你局《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黄资林字〔2024〕7号)已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收回黄龙县白马滩镇白马滩村16504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请你局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黄龙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4日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
你局《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黄资林字〔2024〕7号)已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收回黄龙县白马滩镇白马滩村16504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请你局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黄龙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