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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人民政府
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

你局《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黄资林字〔2024〕7号)已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收回黄龙县白马滩镇白马滩村16504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请你局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黄龙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