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及省政府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0〕29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陕政发〔2018〕21号)文件精神,依据《延安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延政办发〔2019〕16号)、《黄龙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黄政发〔2019〕11号)、《黄龙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黄政办发〔2020〕17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农村交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二、农村公路管养原则
严格落实“路长制”,按照“以县为主、分级负责、群众参与、保障畅通”总要求,始终坚持“建养并重、协调发展、依法治路、因地制宜、确保长效”,确保农村公路积极改善、科学管理、提高质量、保障畅通。本实施方案所称农村公路是指已纳入地方公路管养里程的县道、乡道和村道。
三、资金筹措及管理
按照市政府《延安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延政办发〔2022〕33号)文件要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属于地方财政事权,按照“有路必管、有路必养”的原则,日常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人员支出经费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自筹落实,省、市级财政予以适当奖补。
四、职责划分
(一)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执行和落实各项管理养护任务,审查养护工程和日常养护建议计划,负责组织检查、考核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和养护质量评定,监督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组织验收除省市验收外的其余养护工程。
(二)县农村公路管理站:具体承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县道、乡道日常养护和村道路面、桥涵、沿线设施专业养护,拟定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和日常养护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组织养护工程设计、评审、招投标和发包工作,申请质量监督,申报并拨付养护资金,负责农村公路养护技术状况评定工作,对施工企业和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等养护队伍进行日常业务检查指导。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村道的日常管理养护工作,制定爱路护路村规民约,并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和评比。配合县农村公路管理站做好县道、乡道管理养护工作和村道专业养护工作,做好大型水毁抢修、地质、冰雪等严重自然灾害应对处置工作,并按时完成县政府下达的抢险、处置任务。
(四)村民委员会:具体负责监督区域内村道养护责任人的日常养护等工作,制定爱路护路村规民约。村道养护责任人由乡镇及村委会推荐,一般由困难群众承包,采取以工代赈的方式,完成村道日常养护工作的同时增加困难群众的收入。
五、管理养护
(一)日常养护。县、乡道由县农村公路管理站按照养护技术规范进行全面管理和养护。村道通村油路(水泥路)路基养护由各乡镇管理,村委会负责全面管护并具体实施养护计划任务。根据养护路段沿线人口居住分布情况,将路基养护划段承包给沿线吃苦能干、责任心强的群众。
日常管理养护周期:县乡村道为12个月。
1.路面:及时清扫排除路面上的泥土、砂子、石块、积水、积雪、杂物等保持路面清洁。
2.路肩:及时填补修复车辙、坑塘、隆起、深陷、缺口、除草、保持横坡顺适,表面平整、整洁、与路面协接平顺。
3.边沟、排水沟、截水沟、水口、泄水槽等排水设施,保持畅通进出口维护完好,保证路基、路面、边沟无积水。
4.桥梁:清除桥面污泥、积水、杂物,保持桥面清洁,经常清理伸缩缝保持通畅,清除桥梁墩台周围的杂草、树枝、漂浮物等确保桥下流水通畅。
5.涵洞:保持涵洞进出水口及涵洞内无堵塞物,排水通畅。
6.边坡:保持边坡平顺、坚实、无冲沟、清除杂草、杂木、清除边坡上的危岩、浮石,及时清除边坡撒落下来的松土、松石。
7.沿线设施:保持路标、路牌完好无损,防撞墙、防撞墩、防护栏的完好无损,经常补漆、刷漆保证显眼、整洁。
8.绿化:行道树、绿化带要经常规范修剪浇水、施肥、除虫、清除杂草,冬季刷白,保持鲜活整洁。
(二)专业养护。县、乡、村道路面专业养护由公路站每年1-2月份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县农村公路路面病害进行普查,根据普查情况统一采购水泥稳定碎石和沥青混凝土,以合同形式委托施工企业按照养护技术规范进行修复,每年4月开始至9月底结束,实行动态养护。
(三)管理职能。县交通运输局及县农村公路管理站负责制定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考核和评定制度,制定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信息系统和公路技术状况统计更新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县道和重要乡道评定频率每年不少于一次,其它公路在五年规划期内不少于两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县农村公路管理站按照市级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结合全县农村公路实际,统筹编制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和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计划,经县政府相关部门审定后上报、实施。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助县农村公路管理站监督、检查、验收养护责任人对村道的日常管理养护工作。
(四)督查检查。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行“周巡查、月检查、季考核、年考评”机制。周巡查:由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及专管员对辖区内农村公路每周进行一次巡查,对所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养护责任人进行处理,属于专业养护范畴的报县农村公路管理站,遇有特殊情况或恶劣天气时,应增加巡查次数,并将巡查情况及时反馈县农村公路管理站;月检查:由县农村公路管理站负责,对全县农村公路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进行处理,属于专业养护范畴的,按照专业养护程序处置;季考核:由县农村公路管理站负责,对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对考核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作为年底考评依据;年考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对乡镇人民政府的目标责任考核,由县农村公路管理站具体负责考核评比工作。
六、考核评比
(一)乡镇
县考核办对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考核。考核评定标准依据《黄龙县农村公路日常管理养护评分细则》(附件2)。县农村公路管理站将于每季度末对各乡镇进行考核。考核设置分值100分,其中85分(含)以上为优秀,70分(含)-85分为中等,70分以下为一般。依照每季度得分高低排序,逐季度考核分数取平均分作为乡(镇)级路长制年终考核分数,结果上报县委组织部。
日常管理养护费拨付:县农村公路管理站按照每季度末对各乡镇管养情况考核结果给予拨付。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全额拨付管理养护经费;考核结果为中等的,拨付管理养护经费的80%;考核结果为一般的,拨付管理养护经费的60%。
(二)养护责任人
县农村公路管理站及各乡镇每季度末对养护路段承包人日常养护工作进行考核,考核评定标准依据《黄龙县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责任人评分细则》(附件3)。考核设置分值100分,其中85分(含)以上为优秀,70分(含)-85分为中等,70分以下为一般。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全额拨付承包费;考核结果为中等的,拨付承包费的80%;考核结果为一般的,拨付承包费的60%。连续两个季度考核结果为一般的解除合同,更换承包人,拒付全部或剩余的经费。
七、工作要求
严格落实《黄龙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黄龙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和本实施方案,提高我县农村公路规范化管养水平,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更好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成功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