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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依据】《黄龙县县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试行)》决策依据

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陕西省省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陕财办资〔2018〕151号)

《延安市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延政办发〔2023〕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