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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 12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黄龙县崾崄乡人民 发布时间:2024-09-17 10:01
类别:A
黄龙县崾崄乡人民政府
签发人:景烽
黄崾政函〔2024〕30号

付学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崾崄乡鲁家塬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建议》(第1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在鲁家塬村安装配备大垃圾箱2个,小垃圾箱4个,垃圾转运车1辆,设置垃圾堆放点1个,动员党员干部群众50 余人次,对全村房前屋后、巷道沟渠等进行全面清理,累计投入资金3万余元,并将每周二定为环境清洁日,长期进行环境卫生整治。

黄龙县崾崄乡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