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5年黄龙县“生态黄龙 宜居宜游”电子消费券发放的实施方案》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黄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22日
2025年黄龙县“生态黄龙 宜居宜游”电子消费券发放的实施方案
为促进黄龙县消费增长,调动居民消费热情、释放消费潜力,带动商家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切实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2025促消费活动。为切实做好消费券发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安全、高效原则,通过发放消费券,促进超市、农特产品、餐饮、住宿、文旅、家居家电、加油站等重点领域消费,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回稳提升。
二、活动主题
生态黄龙 宜居宜游
三、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黄龙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黄龙县发展改革科技局 黄龙县财政局
黄龙县审计局
协办单位:中国银联陕西分公司
四、活动时间
2025年1月23日-2025年4月30日
五、消费券使用范围
黄龙县指定超市、农特产品、餐饮、住宿、文旅、家居家电、加油站等指定场景商户。
六、发放对象
所有在延人员(用户手机GPS定位在延安市,包括外地来延人员)均可申领消费券,消费券在黄龙县参与活动的指定商户使用。
七、发放方式
(一)黄龙县发展改革科技局委托银联陕西分公司通过“云闪付”APP发放本期电子消费券。
(二)消费者在活动规定时间内,通过“云闪付”APP领取电子消费券,或通过线下参与商户店内海报扫码申领。
(三)消费券投放时间为每天上午9点,通过云闪付APP发放。
八、使用规则
(一)消费者获得券后可在指定场景指定商户使用。在付款时,满足满减条件,自动核销消费券。商户收到的是消费额全款,到账时间为T+1个工作日。
(二)消费券自领取之日起3天内有效,且最晚承兑时间不得超过2025年4月30日。
(三)消费券不找零、不可重复使用,不可充值会员卡使用,每次结账限使用1张消费券。多张电子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交易金额以支付订单金额为准。消费券每日限量发放,先领先得。
(四)如出现恶意撤销交易的情况,银联将在T+1手动关闭该用户获得的消费券,必要时取消该商户参加政府消费券资格。
(五)可同时兼容商业银行、商户的其它优惠活动。
(六)消费券须在有效期内使用,逾期作废,不予补偿。
九、资金安排
本次黄龙县电子消费券总预算为100万元,由黄龙县财政出资。每轮电子消费券发放周期内未领取或领取后未核销的电子消费券对应金额,将在该轮活动结束后自动回滚至活动资金池,用于后续轮次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
2025年黄龙县“生态黄龙 宜居宜游”电子消费券预算分配 | |||
场景类型 | 消费券力度 | 活动名额(万张) | 活动预算(万元) |
超市、农特产品类 | 满100减20元 | 1.5 | 30 |
餐饮 | 满200减50元 | 0.4 | 20 |
住宿 | 满100减20元 | 0.5 | 10 |
文旅 | 满30减10元 | 1 | 10 |
家居家电 | 满500减100元 | 0.1 | 10 |
加油站 | 满200减40元 | 0.5 | 20 |
总计 | 4 | 100 |
十、责任分工
(一)黄龙县发展改革科技局负责组织黄龙县指定商户参与本次促消费活动。
(二)黄龙县财政局负责按照活动时间提前安排活动资金,确保资金按时转入营销活动预授权指定账号。
(三)黄龙县融媒体中心为此次活动宣传预热。
十一、监督管理
(一)黄龙县发展改革科技局与中国银联陕西分公司签署消费券发放合作协议,委托中国银联陕西分公司承担此次消费券发放工作。协议签订后,应在消费券发放前将活动资金预拨至中国银联总公司政府券营销专用账户。
(二)活动执行时,中国银联陕西分公司每周将上周消费券申领、发放等相关数据报黄龙县发展改革科技局审核。
(三)消费券发放及使用过程中,黄龙县发展改革科技局在网站及公众号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受理消费者举报投诉。对恶意套现、消费补贴管理使用不规范、以政府补助代替销售优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由黄龙县发展改革科技局进行核查,查证属实的,列入不诚信名单并取消活动参与资格。
(四)本期消费券发放活动结束后,中国银联陕西分公司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审计所需要的全部数据流水,将剩余资金划转回黄龙县发展改革科技局指定账户。
(五)由黄龙县审计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依据审计报告进行账目核销。
附件:关于2025年黄龙县“生态黄龙 宜居宜游”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实施细则
关于2025年黄龙县“生态黄龙 宜居宜游”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实施细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