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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的通知》(陕税发〔2024〕21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的通知》(延税发〔2024〕2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为切实做好2024年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征缴期

2024年度居民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期为2024年5月1日至7月31日。

二、征缴对象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在户籍所在地村组(社区)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并按年缴纳居民养老保险费。

三、征缴标准

2024年度居民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和3000元10个档次。政府按照缴费档次,分别对缴费人员给予30元-300元的补贴,多缴多补、多缴多领。

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以及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和其他已脱贫人口,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缴费档次和政府给予30元缴费补贴。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由政府为其代缴50元保费(其中三、四级残疾人由政府代缴100元保费),重度残疾人由政府为其代缴100元保费。

四、职责分工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增参保登记、参保登记信息变更由城乡居保经办机构负责;征收工作由税务部门统一负责。

五、参保缴费渠道

(一)参保渠道及身份确认

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可在城乡居保经办机构通过“陕西省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陕西社会保险”手机APP两种方式办理居民养老保险新增参保登记和参保登记信息变更手续。

经办机构定期与相关部门衔接,对特殊代缴身份进行认定,并将维护好的特殊人员身份信息及时推送税务部门,由税务部门更新参保人的特殊参保身份信息。

(二)缴费渠道

1.“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在“纳税服务”模块缴费;

2.“陕西社会保险”APP,在“我要缴费”模块缴费;

3.“微信”APP,在“城市服务”模块缴费;

4.“支付宝”APP,在“陕西社保缴费”模块缴费;

5.“云闪付”APP,在“城市服务”模块缴费;

6.合作商业银行渠道:

(1)农业银行营业网点柜面、农行掌上银行、手机银行、农行智能POS机;

(2)信用合作社网点柜面、手机银行、个人网上银行、E终端、ATM自助机;

(三)补缴业务

参保人办理往年补缴业务,需前往参保地城乡居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或通过“陕西社会保险”APP办理补缴申请,核定业务后,通过税务部门公布的缴费渠道办理缴费业务。

经办机构核定的应缴费信息传递至税务部门后,参保人应在当天完成缴费。当天未缴费或者当天未支付成功的核定信息,次日凌晨自动作废,参保人需在城乡居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或通过“陕西社会保险”APP重新办理补缴申报,核定业务。

(四)缴费到账

参保人完成缴费后,税务部门将缴费的上解、入国库信息传递到城乡居保经办机构,经办机构校验后,做实时到账处理。校验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人员编号信息是否与经办机构业务系统数据完全一致;校验参保人在业务信息系统中参保状态、缴费状态、待遇标识是否重复缴费等信息。

(五)缴费票据

缴费人在商业银行渠道缴纳居民养老保险费的,商业银行提供的小票即可作为缴费票据。同时,也可在缴费的商业银行柜台打印《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凭单》(省财政厅监制),作为缴费票据。

缴费人亦可凭缴费小票或《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凭单》,到办税服务厅换开《税收完税证明》或打印缴费记录。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目标任务。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中征缴工作,夯实工作责任,确保7月31日前缴费人数不低于去年同期缴费人数,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加快征缴进度,确保5月31日前缴费率达到50%以上,6月30日前缴费率达到85%以上,7月31日前完成全年征缴任务。

(二)密切协作配合。税务部门与城乡居保经办机构要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全程卡紧时间节点,逐乡镇(街道)、逐村(社区)开展拉网式征缴。税务部门要严格执行缴费政策,做好申报受理、费款征收、会统核算,强化督导检查,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征缴工作。城乡居保经办机构要认真做好参保扩面,及时更新维护贫困、低保、特困、残疾、参战、涉核等各类特殊缴费人群身份信息,确保参保居民在税务部门准确缴纳,并准确做好权益记录和待遇发放。

(三)强化宣传引导。税务部门与经办机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短信、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氛围。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的作用和线上渠道优势,广泛开展线上参保缴费宣传,引导群众全民参保缴费。

(四)优化缴费服务。税务部门、经办机构、合作商业银行要加强对现有第三方支付、各商业银行线上等缴费渠道的宣传推广,提供“7×24小时”全天候“掌上办”缴费服务。同时,办税服务厅、经办机构要为参保缴费人提供现场办理业务服务,开设“绿色窗口”,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一站式”引导和“一对一”缴费服务,助力老年人等特殊群体跨越智能化服务的“数字鸿沟”。

(五)防范舆情风险。税务部门与城乡经办机构要认真做好辖区内保费征缴相关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密切关注征收、记账、对账等工作动态,及时发现并认真处理工作衔接中的问题,对缴费人的反映要审慎快速解决,将舆情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要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高效处理缴费人诉求,真正为缴费人排忧解难,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确保不因参保缴费发生负面舆情,确保圆满完成2024年度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任务。

黄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