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信用联社:
根据县信用联社核算2021年第四季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贷款利息,利息起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正常贷款利息,涉及贷款160笔777.2万元,预计所需利息共计70000元。经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共同研究,现将信用联社2021年度第四季度申请贷款利息70000元,拨付给县信用联社清息专用账户(账户名称:其他应付款-扶贫小额清息款,账号:2709130101922419902989),待贴付后需向县乡村振兴局提供利息贴付及资金使用情况。
贷款利息执行利率为:脱贫攻坚期内贷款执行一年期贷款年利率为4.35%,2-3年期贷款年利率为4.75%;2021年政策优化调整后执行LPR利率;逾期部分由贷款户自行承担。
附件: 信用联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利息明细表;
黄龙县乡村振兴局 黄龙县财政局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