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信用联社:
根据2021年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实际运行情况,经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共同研究,决定将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信用联社贷款178笔856.4万元,产生的利息拨付给你们。实际产生贷款利息63958.04元,贴息专户剩余资金40344.13元,应拨利息23613.91元,现拨付至县信用联社清息专用账户(账户名称:其他应付款-扶贫小额清息款,账号:2709130101922419902989)。
贷款利息执行利率为:脱贫攻坚期内贷款执行一年期贷款年利率为4.35%,2-3年期贷款年利率为4.75%;2021年政策优化调整后执行LPR利率;逾期部分由贷款户自行承担。
附件: 信用联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利息明细表;
黄龙县乡村振兴局 黄龙县财政局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