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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圪台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圪台乡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相关单位:

经乡党委、政府研究通过,现将《圪台乡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本方案执行。

圪台乡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4日

圪台乡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为了做好圪台乡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和《黄龙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结合圪台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制定和落实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1.各村、各站所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并报指挥部备案。

2.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要立足于本单位实际,做好监测、转移、调度、保障等各个环节,要配备能力强、责任心强的领导干部担任负责人,抽调党员、退伍军人、有为青年组成本单位抢险队伍,人员30人,制定各项工作职责,明确分工,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险情一旦出现,立即上报乡指挥部并启动应急预案。

4.各村、各站所要向广大群众宣传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内容和应急避险知识,政策宣传要入心入脑,确保防汛工作有序进行。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山洪灾害防御意识

1.认清我乡山洪防御形势:我乡属小气候暴雨高值高频区,暴雨、洪水灾害频繁发生,山洪防御形势非常严峻。

2.要牢固树立“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消除一切麻痹侥幸心理和松劲厌战情绪,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3.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山洪防御法律法规,山洪防御知识和安全自救常识教育,增强全乡人民的山洪防御抗灾意识。

三、采取得力措施,加强汛期管理

1.对重要地点、路段要及时采取排危除险措施。

2.地处河畔、地势低洼地带的村庄,要建立险情监测报告制度,落实专人监测,24小时值班,做好险情监测和预警工作。

3.重点危险地段要设立警示牌,严防事故发生。

4.要配备必要的防御抢险物资、用具和车辆。

5.坚决不许老人、儿童、妇女参加山洪防御抢险活动。

6.严格落实防御责任,对怠工厌战、履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

四、重大山洪事故应急措施

1.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在第一时间内向乡防汛指挥部报告险情。

3.乡指挥分部依据实际情况,启动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各单位按照分工,各司其职,迅速开展工作。

4.在抢险救灾过程中使用的人力、物力、财力要特事特办,决策果断。

五、山洪防御工作职责

1.乡长杜芳伟: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总指挥,全面负责本乡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负责全乡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决策规划、人员调度、物资调配、应急避险等工作,配合有关单位处理山洪灾害防御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2.乡公用事业服务站站长高建峰:具体负责本乡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协助总指挥落实指挥部各项决策,上下衔接,督促各村、各站所落实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各项职责,抓好山洪灾害防御宣传教育工作。

六、加强组织领导,严明工作纪律

1.各村、各站所要成立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领导机构(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划分区域,专人负责,并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2.各村、各站所要组织不少于30人的防汛抢险队伍,在汛期,队员不得远离所属区域,主汛期必须全员在岗。

3.一旦遇到险情,各单位要迅速依照预案要求,积极组织人员开展抢险避灾工作,不得推诿扯皮。

4.各抢险队要互相协调,互相配合,共同作战。

5.对因思想麻痹、工作疏忽、责任落实不到位、擅离职守、不服从指挥的将严肃批评;因上述原因造成群众财产损失的,将依照干部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因上述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