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圪台乡 / 落实情况 / 正文

圪台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圪台乡2024年封山禁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相关单位:

《圪台乡2024年封山禁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乡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圪台乡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8日

圪台乡2024年封山禁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有效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和谐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退耕还林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黄龙县2024年封山禁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统筹规划,以封为主,禁牧与圈养结合,恢复生态和保护农民利益相结合。

二、工作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科学规划、政府组织、依法实施、积极稳妥,保护群众利益的原则;乡、村两级联动,相互配合,明晰责任,强化督查,严格考核。

三、工作安排

(一)集中整治阶段(即日起至2024年9月10日)。开展封山禁牧集中整治工作,让野外违法放牧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1.制定方案,动员部署。6月24日前,各村要严格按照《陕西省封山禁牧实施方案》《延安市 2024 年封山禁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黄龙县2024 年封山禁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圪台乡2024年封山禁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广泛宣传封山禁牧、舍饲养殖的政策法规,提高群众对封山禁牧工作思想认识。

2.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各村组织巡查员全面排查辖区内羊子存栏数量、圈舍条件、饲草产量、养殖劳动力等情况,逐村组、逐农户登记造册,建立养殖户管理档案。

3.分类施策,集中整治。6月26日至9月10日,各村结合省、市专项督导反馈和自查发现问题,全面开展集中整治,对羊子存栏量过大且没有标准化圈舍和稳定饲草来源,以及身体条件不具备舍饲养殖能力的养殖户,限期予以清理取缔;对偏远拐沟山区交界处等重点区域进行巡查排查,严厉打击野外偷牧、放牧和跨区域游牧等违法行为,特别对严重破坏未成林造林地,导致林业建设项目不达标,造成资金浪费的,要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二)全面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9月11日起至25日)。

各村在封山禁牧取得阶段性进展、野外放牧得到有效遏制、舍饲养殖管理趋于规范后,进一步夯实管护责任,不断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持续巩固提升整治成果。

(三)总结成效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24年9月26日至12月10日)。专项整治结束后,通报专项整治情况,适时召开全乡林长制工作会议,对专项整治成效明显的村集体进行表扬,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导致违法放牧屡禁不止、林草植被仍遭破坏的村组进行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各村要切实履行封山禁牧属地管理责任,保障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乡封山禁牧办公室负责管理、指导、监督检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乡林业派出所、圪台林场、大岭林场等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晰界限,全面启动。专项整治期间,圪台乡将成立督导组,由乡林长制办公室牵头,乡纪委、辖区林场、林业派出所配合,适时组织开展明察暗访,不断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对措施不严、工作懈怠、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且长期整改不达标、持续破坏生态建设成果的村组,将在全乡范围内通报批评。对因包庇、干涉、阻挠专项整治行动,导致工作不能顺利推进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各相关单位要通过微信公众号“大美圪台”、横幅、入户讲解等形式,对党中央和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封山禁牧、产业发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广泛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特别是对重点养殖户,要组织专门力量,把关于封山禁牧的政策讲明白、讲清楚、讲透彻,教育引导群众科学养殖、保护生态,推动形成全乡动员、全民参与、全社会支持封山禁牧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