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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三岔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岔镇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驻镇站所:

为充分发挥地名工作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全面提升乡村地名建设水平。根据黄龙县民政局关于印发《黄龙县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我镇“乡村著名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要求,通过全面加强乡村地名管理,繁荣地名文化,深化地名信息服务,挖掘地名内在价值,着力构建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乡村地名管理服务体系,夯实乡村精准治理基础,活跃乡村文化活动,发挥地名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赋能乡村产业振兴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二、重点任务

以乡村地名采集上图标注为牵引,全面推进乡村地名命名管理、地名标志设置维护、地名文化保护弘扬、地名信息深化应用和地名赋能产业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一)开展乡村地名命名专项工作

1.规范乡村地名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结合乡村地名实际,规范乡村地名命名、更名相关程序。紧扣镇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地名工作实际,按照规范化、层次化、序列化、继承性、创新性原则,统筹规划地名命名更名、地名标志设置、地名文化保护、现代乡村地名景观打造等内容。要注重地名方案与相应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等规划的配套衔接,做到同步修编、并行实施。

2.织密乡村地名网。在厘清各类乡村地名管理权责的基础上,全面梳理乡村地名现状,全面排查有地无名、多地重名、一地多名、地名不规范等问题,做好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自然地理实体,乡村道路街巷,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农业产业、公共服务等设施和住宅区的命名、更名工作。加强不规范地名的标准化处理,严格落实向民政部门地名备案、公告制度,全面提升乡村地名精细度和规范化程度,有效服务乡村治理精细化、网格化需要。

3.起好新时代乡村地名。以村为单位建立乡村地名命名采词库,根据当地实际确定采词类别和采词重点,各类乡村地名专名的词汇储备应满足一定时期内地名命名需求。地名命名、更名中注重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以及三岔特色文化元素,弘扬精神和时代精神,展现三岔文化特色,坚决杜绝“大、洋、怪”等不规范地名,用新时代的乡村好地名展示和提振和美乡村精气神。

(二)开展乡村地名设标专项工作

4.规范设置乡村地名标志。依据《地名标志》国家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村牌、街路巷牌、楼门(户)牌等标志,健全乡村地名标志导向体系。结合乡村建设,设置具有各地特色的地名标志,全镇力求统一。加强地名标志管理,及时维护、更新,排查清理私自设置的不规范地名标志,更好发挥地名标志导向作用。

5.打造乡村特色地名标志。结合本村特点,以“节约、实用”为原则,创新设置既规范标准又有乡村特色、地域特点的地名标志。推广“智慧门牌”,为群众提供丰富的生产生活信息,丰富地名标志文化含量。

(三)开展地名文化进村入户专项工作

6.讲好群众身边的地名故事。广泛开展乡村地名故事寻访活动,组织采编乡村地名故事,开展多种形式的乡村地名故事征集、宣讲、展演活动,用地名所承载的历史文脉滋润人心、德化人心、凝聚人心。推进地名文化进村居,利用好村史馆、乡村文化墙、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公告板等阵地,融合文化旅游、特色田园建设开展地名文化宣传活动,因地制宜建设地名文化展示设施,提升地名文化可见度。

7.保护传承优秀地名文化。加大乡村地名文化资源挖掘整理力度,结合全县地名保护名录体系建设,将历史悠久、内涵丰富、特色鲜明、具有重要传承价值的乡村地名纳入保护范围,列入保护名录。列入保护名录的地名一般不得更名,确需更名的,要制定相应保护措施。要以地名保护名录为抓手,带动乡村地名文化的整体性保护。对镇村综合改革中撤并的乡镇、村,结合实际活化、移植利用,结合实际设置历史地名标志,标明原地名、含义、沿革等内容。

8.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乡村地名文化。充分发挥现有地名文化宣传模式与途径,开展“大地有名”“山水有名”“家乡有名”等系列宣介活动,开发乡村地名文化产品,推动地名文化数字化、形象化,推动与文化旅游等项目深度融合,打造有影响力的乡村地名文化项目品牌,让地名成为乡愁乡忆的特色文化符号。

(四)开展地名信息服务专项工作

9.做好乡村地名信息采集上图。依托国家地名信息库和互联网地图,加大乡村地名信息采集汇集力度,对乡村地区自然地理实体、居民点、道路街巷、交通水利、公共服务、文化旅游、农业产业等地名信息实现应收尽收、常态更新、规范上图。积极发动群众依托图上地名自主上传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村邮站、农家乐、采摘园等兴趣点,提高图上地名感知度和活跃度。

10.规范使用乡村标准地名。用好省市县各级地名图录典志等成果,加强乡村标准地名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推动在各类标志标识、涉农法律文书、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等公文证件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规范使用乡村标准地名信息。

11.创新城乡区划地名“一张图”服务。整合县乡两级行政区划设置、已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数据、各类型乡村地名数据、乡村标准地址数据等,以“一张图”模式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社会治理、文化旅游等领域提供标准、规范、详实的区划地名信息服务,切实发挥好数据底座作用。

(五)开展地名赋能乡村产业振兴专项工作

12.创新乡村地名应用场景。搭建“互联网十地名服务”平台,借助智慧民政,推动地名服务与寄递物流下乡、工业品下乡、农村电商建设、在线旅游、智慧农业、乡村平台经济等深度融合,便利城乡资源要素双向流动。

13.引导群众参与地名建设。积极发动和引导群众参与命名设标、地名文化挖掘、地名采集上图等乡村地名建设,大力发展乡村地名志愿者,因地制宜开展地名志愿服务活动,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地名文化挖掘保护利用等工作。鼓励将乡村地名建设有关事项纳入村级议事协商内容,切实把地名工作建设成为联谊乡情、热络感情、畅通民情的大舞台。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6月)。适时召开全镇“乡村著名行动”动员部署会,印发实施方案和重点任务清单。各村在深刻领会行动内涵、准确理解工作要求的基础上,做好本村“乡村著名行动”安排部署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4年7月—2026年12月)。在重点推进驻镇村的引领带动下,其余各村全面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到2026年底前,全镇乡村地名建设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工作模式基本定型、工作路径基本成熟,乡村地名及其标志的广度、密度、精细度适应乡村治理需要,乡村地名文化成为乡村文化建设的有机组成,乡村标准地名信息在各领域规范使用,乡村地名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第三阶段:持续推进(2027年1月至2035年12月)。对工作进展进行全面评估,分类别制定推进措施,解决短板弱项,推动全镇乡村地名管理服务全面适应中国式现代化需要,城乡地名公共服务实现一体化、均等化,优秀地名文化成为乡风文明的重要载体,地名助力乡村振兴取得重大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我镇“乡村著名行动”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三岔镇“乡村著名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乡村著名行动”工作的协调、指导和检查,并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各村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的重大意义,积极争取在工作统筹中优先安排,在资源配置、工作经费上重点保障。

(二)推动政策有效衔接。深入研究,用足、用好、用活政策,积极主动衔接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切实找准地名工作融入乡村振兴工作全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通过和“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和美乡村’创建行动”等重点工作有效衔接,为“乡村著名行动”顺利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三)加强引导营造氛围。及时总结推广行动开展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强化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入户访谈、大喇叭、发放宣传册、粘贴海报、微信抖音新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乡村著名行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典型案例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氛围,凝聚社会共识,不断提高地名助力乡村振兴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强化督导保障质效。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沟通衔接,定期对村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掌握工作进度、工作成效,共同梳理解决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确保“乡村著名行动”工作有序开展,高质高效完成。

黄龙县三岔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