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商砼公司,检测机构:
当前,气温日渐降低,室外平均气温连续5天稳定低于5℃即进入冬季施工期,为切实加强全县建筑工程冬季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范遏制各类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11月15日起,全面停止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好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督促项目监理、施工单位按要求做好冬季停工工作。监理单位要落实好监理责任,全面负责对施工单位停工工作的监督检查。各商砼公司、质量检测机构不得对未在我站进行冬季施工备案的工程提供商砼和质量检测服务,凡在停工期间对未备案工程出具的质量证明不予认可。
2.各项目施工单位停工前要对工地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工作,重点对施工现场用电、消防、临边洞口防护以及脚手架、深基坑、模板支撑、起重机械、吊篮、卸料平台等安全隐患情况及施工现场标养室、裸露钢筋等重点质量部位进行检查,形成安全检查报告。在停工三日内将停工报告、安全检查自查报告及不少于两人的冬季停工值班人员表递交我站。
3.因特殊原因确需进行冬季施工作业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须共同编制《工程冬季施工方案》,方案中应注明施工时间,并由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批审核后,送交至我站审查备案后方可进行冬季施工。冬季施工要严格落实各项冬期施工技术措施,各施工单位要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冬季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时贯彻落实相关要求,做好冬季施工质量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冬季停工期间施工现场要全面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建筑工地全面围挡,裸露黄土、颗粒料堆等要全部覆盖,垃圾全部清运或集中堆放覆盖,所有破损抑尘网全部更换。切实做好冬季停工后的各项防扬尘措施,并做好极端天气下的应急工作,确保停工期间施工现场不起尘、不扬尘。
5.各项目相关单位停工前要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实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严防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问题。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我站将根据诚信管理办法,记入企业不良行为,启动诚信扣分。
6.各项目切实加强冬季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和细化建筑施工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好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充分利用停工期间的时间认真搞好技术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的学习培训工作。组织学习新修订的《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通过组织演讲、知识竞赛和企业负责人专题宣讲等形式,提高学习宣传效果,强化教育培训质量,切实增强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
7.各项目组织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全面做好停工前自查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并对安全隐患进行销号整改;我站将于11月10日后对全县在建工程施工及停工情况进行巡查,对冬季施工措施不完善而仍进行施工的单位将一律停工,对停工措施落实不到位、各项工作开展不到位的项目进行全县通报批评。
黄龙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