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中、省、市教育、科技、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研究拟订全县教育、科技、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编制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现代化教育和幼儿教育,规范办学秩序。
(四)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招生考试工作的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中小学、职业中学的招生计划;承担市招生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五)组织实施全县高等教育、中等教育、成人教育等各类招生考试及普通中学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工作。
(六)归口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七)协调指导全县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普通话指导推广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九)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
(十)负责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十一)统筹管理教育科技体育经费和专项经费、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全县各类教育费附加、科学事业费,监督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负责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和工程项目实施工作;负责全县科技设备条件配置管理工作。
(十二)贯彻中省市科技创新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全县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全县科技发展重大布局、优先发展领域;拟定全县科学技术管理有关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和基地建设规划,负责组织科技创新平台和基地建设,推动科技资源、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十四)负责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型企业培育工作。
(十五)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合作、科技金融结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创新创业等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
(十六)负责全县科学技术奖申报评审管理工作,拟订科技进步奖评审管理办法;负责科学技术奖登记、鉴定、评审工作;负责全县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承担科技培训、科技宣传、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和科学技术普及工作。
(十七)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八)组织指导制定全县体育竞赛制度、计划;组织参加和承办体育竞赛,举办全县综合性体育竞赛。
(十九)研究和平衡全县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与布局;指导全县业余训练和优秀运动队建设,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二十)负责全县体育社团及高危体育项目开展的资格审核和业务指导。
(二十一)拟订全县体育产业政策,规范全县体育产业发展;制定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和监督管理程序,促进体育市场发展。
(二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吴俊峰(局 长)
主持教科体局全盘工作。负责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和财务内审等工作。分管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董玉平(总督学)
负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中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成人教育,教师队伍管理、职称评审、目标考评,教育教学研究、教育信息化、语言文字、文明创建、规划基建、双拥等工作。分管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教育信息网络中心、教育股、人事股、项目办。
刘 鹏(副局长)
负责科技项目、成果、科技型企业、科技宣传培训、科技示范推广、科普统计、“三区”人才、技术市场交易,安全稳定、疫情防控、信访维稳、普法工作、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禁毒、综合治理、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后勤,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管理、教育乱收费、招生考试等工作。分管招生考试中心、科技股、安全股、营养股、财务股。
杨 慧(二级主任科员)
负责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创卫、环保、节水、全域旅游、慈善、工会、妇联、关心下一代等工作。分管体育运动中心、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股、教育工会、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杨 瑛(副局长)
协助局长抓好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行政审批、宣传思想、精神文明、作风建设、统一战线,教育扶贫、学生资助、生源地贷款,共青团、少先队等工作。分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党建办、教育扶贫办。
黄龙县教育教学教研中心
统筹安排相关工作;负责管理青少年活动中心;协助相关科室做好相关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县教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制定教科研工作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全县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工作,全面提高教师专业技能和教育教学水平。
2.组织开展教学视导、专项调研、教学质量监测等活动,检查指导学校落实教学常规,提高教学常规各环节的工作质量。建立教学、考试评价机制,对教学质量进行检测分析和评价。
3.建立健全教科研工作制度,规范开展送教下乡、课题研究等活动,负责地方课程的开发、建设及指导工作。
4.组织、检查、指导教改实验,收集、整理、总结、推广教学工作经验,开展好县内外学校合作交流活动,推动教学改革。
5.组织开展教学基本功竞赛、课堂教学大赛、教师培训、教学经验交流等活动,组织、检查、指导校本研修活动,办好《黄龙教育》,搭建教师专业发展的载体和平台。
6.负责全县学前教育管理工作;做好示范园、特色园等创建工作。
7.负责制定全县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规划,协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落实教师国培、省培、市培任务;制定全县师资培养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骨干教师培养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语言文字及普通话推广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负责人社部门安排的公需课培训及相关工作;负责教师校本研修及学时学分认定工作。
8.负责中考、高二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核工作;影视教育管理工作,开展好影视教育影评、微电影制作等活动;实验教学设施设备、仪器器材、电教设备的配备、使用与管理工作;玩教具配备、使用与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好自制教具评选活动。
9.牵头负责 “双百工程”、学校结对帮扶工作。
负责人:林成
联系电话:0911-5621936
黄龙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统筹安排相关工作;负责管理教育扶贫办公室;协助相关科室做好相关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县教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初审和贷后管理工作,协助开发银行催还贷款本息;宣传贯彻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指导高中、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做好大学新生入学资助工作。
2.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组织本系统群体性文体活动,积极关心教职工的生活;建立困难教职工的档案库,帮助教职工解决困难。
3.负责教育系统统战及老干部活动组织工作。
4.管理好县内、县外单位的支教、帮扶我县学校工作。
负责人:解飞虎
联系电话:0911-5628801
黄龙县招生考试中心
1.贯彻落实好中、省、市考试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负责处理全县高考、中考、学考、自考、成考等招生考试日常管理工作。
2.掌握好中考、高考的考试情况和初、高中招生的具体情况,并及时汇报,并组织实施初中毕业体育考试。
3.根据上级招生政策,负责制定本县高考、中考、学考等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补充规定,并指导、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学校做好初、高中阶段招生工作。
4.建立考生信息数据库,指导并做好考生信息管理等工作,保证数据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保密性。
5.协调县招委会成员单位做好招生考试相关工作,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6.统筹协调有关人员,做好高考、中考、学考等考试试题(卷)的押运、保管、安全保密等工作。
7.指导、督促做好中考、高考考点建设及考试设备配备维护工作,确保中、高考各项工作的保障。
8.积极推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做好考试制度宣传,增强服务意识,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9.协助相关科室做好相关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县教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张晓强
联系电话:0911-5622157
黄龙县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1.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2.组织指导制定全县体育竞赛制度、计划;组织参加和承办体育竞赛,举办全县综合性体育竞赛。
3.研究和平衡全县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与布局;指导全县业余训练和优秀运动队建设,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4.负责全县体育社团及高危体育项目开展的资格审核和业务指导。
5.拟订全县体育产业政策,规范全县体育产业发展;制定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和监督管理程序,促进体育市场发展。
负责人:李玉泉
联系电话:0911-5622402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4月1日至6月30日下午2:30-6: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3:00-6:00;9月1日至9月30日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