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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3-13 09:04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并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全县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相关政策。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订全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和重点帮扶村帮扶政策。组织开展定点帮扶、社会帮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衔接资金使用,推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承担全县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五)负责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七)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风险评估、追溯等工作。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参与制定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

(八)负责全县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

(九)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参与组织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和种业振兴政策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全县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拟订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全县农业农村科技进步。推动全县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应用基础及前沿技术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承担农业农村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

(十五)负责指导全县中蜂养殖、苹果生产、中药材等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李健(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委农办、局党组、局支部、农业农村局全盘工作。

冯万能(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种植业、植保、中药材产业、党建、党风廉政、粮食安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人居环境整治、精神文明、理论学习、宣传、对外信息发布、“三创”工作、承办展销会对接等工作;协助开展局支部工作;完成党组、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主管农技站、植保站(农检站)、中药材服务中心(人居办)

方冲伟(党组成员):分管果业、种业、养蜂业、农经、农村改革、特色产业发展、科教、项目、信访维稳、综治、设施农用地、宅基地、大棚房等工作;协助开展县委农办、审计工作;完成党组、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主管局办公室、农经站、养蜂站、果业中心、种子站。

高小龙(主任科员):分管安全生产、平安建设、工会、农业执法、农机等工作。联系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等人民团体;完成党组、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主管局工会、执法大队、农机中心

陈志军(主任科员):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信息、农业行业统计、特色与休闲农业发展、两案办理、智慧农业、乡村建设、一村一品、畜牧产业发展和产业扶贫有效衔接等工作;完成党组、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主管畜牧中心、农广校、信息中心和产业扶贫办公室。

(一)陕西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黄龙分校

1.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造就农业后继人才。

2.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培训实用型人才,提供先进实用的可操作性强的农业生产技术。

3.农民科技培训。向农民传授新的科学技术知识和先进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农村经济增长。

负责人:姜 梅      联系电话:0911-5622227

(二)黄龙县植保植检站(农检中心)

1.农业植物检疫执法,农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监测。

2.农业植物病虫(草、鼠)害综合防治、监测及预警。

3.搞好新农药、新植保器械的试验、示范及推广。

4.提供植保技术咨询、信息服务,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提供优质技术服务。

5.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对辖区内的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抽样检测工作。

6.承担本县农产品及其投入品和生产环境的全过程例行检测、现状评价与污染预警工作。

7.负责全县“三品一标”认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定和修订及验证工作。

负责人:侯 涛      联系电话:0911-5622056

(三)黄龙县果业技术推广和产业营销服务中心

1.根据农村经济发展战略,研究制定全县苹果产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2.负责全县苹果产业科技、开发、生产和低产园改造的管理和技术指导。

3.指导全县苹果苗木生产计划,主管全县苹果苗生产、调剂、调运工作,并参与执法监督。

4.指导和协调乡(镇)苹果产业服务体系建设和全县苹果产业社会化服务工作。

5.负责全县苹果产业教育培训工作。

6.负责苹果市场信息的调运和发布工作,参与苹果市场的监督和管理。

7.指导苹果栽植技术规程和质量等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加强监督检查。

负责人:贾 龙      联系电话:0911-5625786

(四)黄龙县种子管理站

1.管理种子事宜,促进农业发展。

2.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农作物新品种审定。

3.农作物种子质量管理,农作物种子执法监督体系指导。

4.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

负责人:张晓锋    联系电话:0911-5622227

(五)黄龙县中药材产业开发服务中心

1.负责全县中药材产业的发展规划、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

2.承担现有中药材品种的数据统计、研究和保护工作。

3.承担中药材产业的种植、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工作。

4.承担中药材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

负责人:吕新建    联系电话:0911-5628396

(六)黄龙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1.推广种植业技术,促进农业发展。

2.种植业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规范制定、技术服务及科技成果转让。新技术新成果推广许可管理。

3.种植业技术推广体系管理、业务指导、宣传培训。种植业“绿色证书”培训。

4.制定农村能源建设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宣传、推广农村能源应用技术及技术培训。指导、检查、验收农村能源沼气项目建设工作,督促、管理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

5.研究沼气应用技术、统计上报技术数据工作。农村能源建设其他事项。

负责人:刘宇峰    联系电话:0911-5622227

(七)黄龙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土地承包管理。土地仲裁纠纷处理。土地流转。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农民负担管理。农村财务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管理。农村经济体系管理。家庭农场审定管理。农经政策宣传。

负责人:李 卓      联系电话:0911-5622227

(八)黄龙县农机技术服务中心

负责农业机械登记、检验,驾驶证、操作证的核发、审验,道路外行驶、作业的农业机械安全检查、违法行为纠正处理和事故处理。

负责人:刁 强      联系电话:0911-5622336

(九)黄龙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1.承担全县畜牧兽医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指导组织畜牧兽医实用新技术、畜禽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应用。

2.负责地方品种及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

3.承担全年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畜禽标识管理、流行病学调查、疫情监测、突发疫情处置工作。

负责人:白少琛    联系电话:0911-5622371

(十)黄龙县养蜂试验站

1.负责全县蜜蜂优良品种引进、推广和改良工作。

2.负责全县蜜蜂饲养新技术的实验、研究、推广以及新成果转化工作。

3.负责全县蜂产品质量检测,指导蜂产品市场和流通工作。

4.负责全县蜜粉源保护及泌蜜预测预报工作。

负责人:张冯斌    联系电话:0911-5622227

(十一)黄龙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1.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工作制度,拟订相关计划。组织开展案件督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等工作。负责县级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审查以及执法案卷管理工作。负责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建立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积极做好联合监管、协同执法、情况通报、案情会商和信息共享等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法治宣传和执法人员培训、资格证件管理等工作。开展农业系统行政复议答复、行政诉讼应诉、信访、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处置。

3.做好农药、兽药、动物疫情等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负责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及相关平台管理、维护等工作。

4.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县种子、肥料领域市场监管工作。承担全县种子、肥料领域重大案件查处工作。具体负责种子、肥料领域投诉举报信息的调查处理工作。宣传贯彻落实《农药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负责全县农药市场监管工作。承担全县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管理中重大案件查处工作。具体负责农药领域投诉举报信息的调查处理工作。

5.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县农产品生产、加工以及储藏等环节监管工作。承担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案件查处工作。具体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信息的调查处理工作。

6.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开展农业机械事故调查、农机作业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全县农机方面重大案件、跨区域案件查处工作。具体负责农机方面投诉举报信息的调查处理工作。

7.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执业兽医管理办法》以及《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对种畜禽、畜禽以及畜禽养殖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开展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乳品等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对全县执业兽医、兽医诊疗机构和执业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全县畜牧兽医领域重大案件、跨区域案件查处工作。具体负责畜牧兽医领域投诉举报信息的调查处理工作。

8.宣传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植物检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开展生猪屠宰、动物检疫、植物检疫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全县生猪屠宰、动物检疫、植物检疫重大案件、跨区域案件查处工作。具体负责生猪屠宰、动物检疫、植物检疫投诉举报信息的调查处理工作。

9.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开展水产领域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全县水产领域重大案件、跨区域案件查处工作。具体负责水产领域投诉举报信息的调查处理工作。

10.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宅基地、农村耕地保护等全县农村领域土地执法工作。

11.做好全县农业农村领域其他执法工作。

负责人:王 利      联系电话:0911-5622520

(十二)黄龙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负责人:齐超      电话:0911-5622438

负责全县扶贫开发监测及脱贫人口建档立卡数据的调查、收集、整理、信息录入、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全县建档立卡及脱贫人口动态数据库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扶贫信息网络建设管理、网站维护、信息编报和信息监测工作;负责全县扶贫系统干部的业务知识培训;负责全县防返贫监测预警工作专班、国扶办系统及省级大数据平台、市级大数据平台建设、数据管理、数据维护、防返贫信息采集及动态调整、防贫基金、行业信息统计、残疾帮扶、医疗保障、车辆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