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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4-09-29 09:09

(一)贯彻执行中、省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拟订全县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办法;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及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组织拟订全县公路及城市交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物流业发展规划的拟订并监督实施。

(三)监督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工程质量管理。

(四)承担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道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和道路客货运输、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运输站(场)经营、车辆维修、车辆技术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机构、行业的监管。

(五)承担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县重点公路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农村公路交通运输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六)指导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重要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县境内高速公路和国省道路网建设的环境保障和协调;承担国防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七)提出全县公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对全县公路运输有关规费政策实施进行监督;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八)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负责全县交通运输外事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指导和监督全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邢利斌(局长):负责交通运输全盘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晓龙(党组成员):负责全县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农村公路管理等工作。分管局项目管理股、县农村公路管理站、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联系黄龙公路段,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吴书明(副局长):负责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生态环保、法治建设等工作。分管局运输管理股,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李昊卓(副局长):负责局机关政务、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干部队伍建设、乡村振兴、后勤管理、双拥、工青妇、道路运输服务、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及支部日常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黄龙县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公路质量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以及工程技术规范;监督检查公路建设各方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质量工作行为;按分级管理原则,直接监督农村公路工程项目;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同金玺    联系电话:0911-5622283

2.黄龙县农村公路管理站:负责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组织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和发包;检查、验收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质量;农村公路的路产路权保护;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李耀民    联系电话:0911-5622404

3.黄龙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负责开展全县道路客运、货运服务、客(货)运站场、机动车维修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工作,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有序、协调、快速发展;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彭安峰    联系电话:0911-5622344

4.黄龙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明确由县级依法承担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县乡公路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农村公路超限检测执法工作;负责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危险品运输)、道路运输站(场)等行业的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城市客运(出租汽车、城市公交、网约车等)执法工作;指导乡(镇)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开展全县交通领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王忠楠    联系电话:0911-5629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