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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4-09-29 11:14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二)研究监测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全县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区域经济调节政策建议;负责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工作。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四)负责重大项目的宏观指导协调和推进工作及政策、措施的拟定和落实,承担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安排中省市下达和县本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五)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进落实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加快城镇化发展的战略和政策,组织拟订相关规划和政策;负责区域经济合作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全县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现代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和创新能力建设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方面的重大问题。

(六)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七)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降耗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八)负责全县能源行业管理,拟定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承担能源预测预警工作,参与能源体制改革,负责协调推进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和生产。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及中小企业、非公经济政策、规划和计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建议。监测预警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十)负责对全县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和民营经济的宏观指导,组织拟订全县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发展规划、推进全民创业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和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十一)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对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对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经营业绩考核;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负责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有关工作,组织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督促所监管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拟订全县内外贸发展、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合作和城乡流通体系建设的规章制度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参加各类经贸洽谈活动及经济技术协作活动。研究提出市场体系建设的扶持政策;组织企业实施城乡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十三)承担组织实施全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贯彻落实中省市县促进消费政策,制定全县促进消费实施意见,负责限上企业培育及统计工作;承担县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拟定战略物资储备规划,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指导监督重要商品的订购、储备、轮换和投放,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十四)规范促进商贸流通服务行业发展,推进全县流通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全县电子商务事业、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推动住宿餐饮、会展等商贸服务企业向网络化、品牌化、连锁化、标准化方向发展;承担商贸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岗位技能考核工作。

(十五)加强对物价水平实施有效调控政策、手段、措施的研究,建立和完善调控关系,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重要商品价格变动、趋势的分析、预测和监测,加强对各种收费的管理。承担县本级价格争议调解处理的事务性工作,配合指导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开展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

(十六)负责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拟订全县粮食流通、粮食储备等方面的计划和意见,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粮食购销有关工作,保障城乡居民粮食供应。承担储备粮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县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储存、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粮食储备体系建设工作。保障驻地部队军粮供应。

(十七)负责全县盐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散装水泥、预拌砂浆和室内装饰行业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和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指导实施

(十九)负责全县国防动员工作。

(二十二)统筹推进数字黄龙、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

(二十一)协调推进落实国家数据基础制度,牵头拟定黄龙数据要素管理相关政策措施和标准规范,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引导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促进数据要素交易流通,

(二十二)组织拟定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统筹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统筹电子政务网络规划、建设和管理。

(二十三)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级分类管理,组织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

(二十四)研究拟定数字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数字经济重大项目布局建议。

(二十五)协调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

(二十六)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负责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建设。

(二十七)在推进数字黄龙建设中,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

(二十八)负责拟定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十九)贯彻中省市科技创新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全县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全县科技发展重大布局、优先发展领域;拟定全县科学技术管理有关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十)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和基地建设规划,负责组织科技创新平台和基地建设,推动科技资源、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三十一)负责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型企业培育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

(三十二)负责全县科学技术奖申报评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承担科技培训、科技宣传、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和科学技术普及工作。

(三十三)拟定全县统计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及调查方案;指导和协调中、省、市驻黄单位和全县各级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

(三十四)执行全国及全省、全市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完成各项普查及统计调查任务;组织实施全县“五上”、“五下”企业排查、摸底、审核、申报工作。

(三十五)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研究、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审定、管理、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三十六)组织开展城乡住户调查、能源消耗调查、县域社会发展监测、营商环境监测评价、人口抽样调查、文化产业、规模以下工业、劳动力资源、服务业等专项调查工作。

(三十七)审查县级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及调查方案,管理县级各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

(三十八)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和大型的一次性专项调查工作。

(三十九)负责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推广计算机及传输技术在全县统计工作中的应用。

(四十)负责全县统计普查宣传培训工作。

(四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都彦峰(党组书记、支部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陈俊峰(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持统计局全面工作,协助都彦峰同志抓好经济方面工作。

曹 羽(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党组工作,分管工业和信息化、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营商环境、煤炭、粮食和物资储备、军粮供应、盐务、国企监管、安全生产、综治维稳、信访、田长制、食品安全、生态环境、“三大”保卫战、法治政府建设(普法、依法行政)、党风廉政、党建、精神文明、部门包乡镇(防汛抗旱、防火等)、供销等工作。分管煤炭与工信办、局支部、营商环境服务中心、盐业公司,联系民营经济中心、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军供站、供销合作社。

任明明:(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国民经济计划和经济运行、国防动员、国家安全、军民融合、政务公开、保密、目标责任制考核、“五上”企业培育、重大项目(以工代赈)、固定资产投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移民搬迁后续扶持、乡村振兴、河长制、林长制等工作。分管项目服务中心、计划与政秘办,联系招商引资中心、国防动员工作中心。

马淑霞:(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统计方面工作,统计综合核算、工业、贸易、服务业、劳动工资、妇儿监测等工作。

王海燕:(党组成员、副局长)

继续分管统计方面工作,统计法治、建设领域等工作。

冯晓玲:(党组成员、七级职员)

分管物价、科技创新、数字经济、深化改革、节能降耗等工作,分管体改装潢办、价格认证中心、数据中心。

(一)招商引资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库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收集、整理、筛选、编印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推介、洽谈和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参加国内外的各类经贸洽谈活动;负责策划和组织各类招商引资活动及专项投资促进活动;负责协调各乡镇、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的落地建设,协调解决来黄投资企业建设、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处理客商及外来投资企业的投诉工作;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提出全县招商引资工作考核意见;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张晓龙     联系电话:0911-5622151

(二)黄龙县民营经济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拟定全县民营经济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任务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民营经济工作综合协调,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协调推动相关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快速落地,对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服务民营企业融资发展,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政策,拓宽企业投资、融资渠道;指导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做大做强,组织培育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负责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服务平台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负责市、县关于非公经济占GDP比重考核指标的落实和协调工作;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屈海成     联系电话:0911-5626189

(三)黄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主要职责:研究制定全县合作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及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争取扶持政策,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引导农民发展商品生产,为发展全县经济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行使政府授予的职权;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业务需要,设立从事各种经营服务活动的企业单位,积极发展县外贸易;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马冬        联系电话:0911-5622263

(四)黄龙县项目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编制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年度计划及中长期规划,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组织、策划、包装事关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并负责全县重点项目库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申报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和资金争取,并协调、调度督导进展情况及考评工作;负责管理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及全县重大项目统计、监督、检查,通报项目建设情况及年度考评工作。

负责人:张雪芳     联系电话:0911-5621022

(五)黄龙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主要职责:参与拟定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地方粮食储备体系建设;执行国家、省粮食质量标准,提出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建议;承担粮食市场监测预警责任,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研究提出县级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县级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组织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安全监测、质量会检和粮食质量信息发布;根据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总体发展规划,负责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屈学宝     联系电话:0911-5622211

(六)黄龙县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统筹推进全县营商环境工作,拟订全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中长期规划和行动方案。研究分析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开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协助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工作;负责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及政策的制定、发展战略重大政策及中、长期规划的拟制;负责综合配套改革中对省、市、县及县级各部门工作的衔接、协调;负责指导全县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工作,做好综合配套改革的调查研究和辅助决策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有关工作。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段楠        联系电话:0911-5621912

(七)黄龙县价格认证中心(黄龙县成本调查队)

主要职责:接受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机构的委托,对刑事、民事、行政、经济等涉案、涉纪、涉税案件中的各类标的进行价格认定;接受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的委托,对需要处置的国有资产进行价格认定;接受当事人委托,进行价格矛盾纠纷调解;负责重要商品价格动态监测工作,及时发现矛盾和问题,提出价格预测和预警建议;依法组织全县农产品、工业品、房产、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中介服务及部分行政管理的成本费用的调查分析工作,向有关方面提供调查、分析资料,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按照国家价格成本监审目录和有关规定,完成相关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成本监审工作;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李云燕     联系电话:0911-568260

(八)黄龙县军粮供应站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军粮供应的有关法律法规,确保部队用粮及时足量供应;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军粮供应质量,切实保证军粮供应;加强与市军供站的联系,及时做好数据上报及财务结算工作;加强与当地驻军部队的联系,了解部队在保障军队用粮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解决实际问题;做好军粮信息管理和安全保密工作;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蔡明昌     联系电话:0911-5621912

(九)国防动员工作中心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军事设施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拟制县级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建设、军事设施保护的发展规划计划。负责县国防动员办公室相关日常事务性、技术性工作。参加国防动员潜力统计调查,开展潜力核查事务性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的事务性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执法监管,开展人民防空战备设施维护管理,参与应急支援保障和实施平战转换的事务性工作。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组织消除空袭后果和次生灾害的事务性工作。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的事务性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落实民生资源国防动员征用与补偿工作。负责依法征缴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的事务性工作,参与制定人民防空建设市场投融资政策。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制定教育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协同开展国防动员相关培训和演练活动,提升干部队伍的指挥水平和信息化装备战备效能。完成上级交办任务

负责人:袁晓亮     联系电话:0911-5622211

(十)社会经济调查队

主要职责:完成上级布置的农产量抽样调查、城市农村住户调查、农村贫困监测、能源消耗调查和城市农村经济基本情况调查任务,贯彻全国及全省、市、县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完成市上布置的各种专项调查任务;制定全县城市、农村各类调查计划及其调查方案,指导和协调乡镇调查点的工作,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开展统计分析及统计咨询服务,为全县党政部门制定好城乡经济社会政策,进行宏观管理提供决策依据,为城乡居民提供咨询服务,帮助了解市场,正确引导生产、销售和消费;审定、整理、管理、公布全县的城市、农村经济社会调查资料;审定各部门的城市、农村经济社会调查计划及调查方案,设计制定各种调查表;建立健全全县城农调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资料数据库体系;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城农调系统统计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和考试工作,组织全县城农调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刘翠        联系电话:0911-5621787

(十一)普查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研究起草各类周期性、临时性普查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各种普查;查处普查工作中的统计违法行为;组织指导全县基本单位开展经常性统计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统计调查、录入、汇总、上报任务;负责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维护,负责设计、审查专项统计调查、统计指标体系、统计调查方案,负责组织对普查资料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分析、预测,组织 提出普查综合统计报告;维护、更新和管理各类普查、调查数据库,对相关资料进行科学分析研究与开发应用,为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提供统计咨询服务;负责整理、出版统计普查资料。

负责人:魏敏节     联系电话:0911-5628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