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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9-13 10:02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拟订全县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拟定全县财政、财务、地方税收、会计、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等方面制度办法,按规定报请审定后组织实施和监督。

(三)负责管理本县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县本级和全县年度政府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县本级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县本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四)贯彻执行中、省、市税收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研究制定县级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研究拟订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六)负责农村综合改革项目、资金和财政信息的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策和相关制度,并监督管理。

(七)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制定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

(八)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资产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九)研究拟订支持地方金融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按规定管理财政政策性金融业务。根据县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

(十)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县本级国有资本收入的收缴和支出管理。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拟定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十一)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配合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和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全县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十三)负责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政策指导、项目论证、财政示范项目监管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社会代理记账机构;依法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十五)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指导并监督乡镇财政管理工作。做好本系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地方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落实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按照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健全地方税体系。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赵军锋(局 长)

负责财政局全盘工作,分管预算股工作。

孙燕(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信息中心、采购股、经建股、绩效(监督)股、债务中心、采购中心、白马滩财政所、圪台财政所,负责安全生产(防火、防汛、信访维稳等)、工青妇等工作。

安立红(副局长)

分管国库股、社保股、教科文股、税政法规股、乡财股、国资中心、支付中心、界头庙财政所、三岔财政所,协助局长管理预算股工作。

贾海峰(副局长)

分管农业股、行政政法股、综合股、评审中心、收费中心、石堡财政所、崾崄财政所、瓦子街财政所。负责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党建、党风廉政、宣传、“三创”等工作。

1.黄龙县农村综合改革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省市安排的改革试点工作,调查研究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参与农民负担监督。

负责人:马红占       联系电话:0911-5626118

2.黄龙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承担全县国有资产配置、处置,负责企事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产权集中管理后,统一收回管理的房屋、建筑物资产的维修维护及安全保障;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杜云峰       联系电话:0911-5911952

3.黄龙县政府债务中心:承担全县政府性债务的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计划的编制和执行,督促项目单位和有关部门还本付息;承办财政性担保贷款业务;实施项目债权、股权管理;负责全县政府性债务平台的日常数据录入、数据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杨秀乾       联系电话:0911-5621201

4.黄龙县收费资金管理中心:负责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外资金、罚没收入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领用、登记、注销及监督管理工作;审核县级各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计划和预算外资金年度预决算,汇总编制全县预算外资金年度预决算;承担县级预算内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及时提供各种会计资料和信息报告;监督检查全县执收、执罚单位收支两条线管理执行情况,杜绝坐支收费资金和截留、挪用罚没资金的现象;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张转丽       联系电话:0911-5621228

5.黄龙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负责全县财政性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项目预审查;负责全县财政性投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国土资源勘探等项目的审查、咨询、评估工作;负责全县财政性投资项目招投标的编制监督、审查工作;承担财政投资财务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张红梅       联系电话:0911-8291419

6.黄龙县政府采购中心: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目录;具体负责招标公告的信息发布、招标文件的制定、组织现场开标、中标信息的发布;做好档案的整理归集;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葛广超       联系电话:0911-8291463

7.黄龙县国库支付中心(黄龙县会计结算中心):负责国库集中支付相关工作;负责预算指标及用款计划的审核监督,办理财政资金支付及相关会计核算等工作;会计集中结算,对报账单位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王丛虎       联系电话:0911-5625524

8.乡镇财政所

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加强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加强对到人到户的补助(贴)类资金的监管。加强乡镇和村财务管理,积极完成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加强乡镇和村财务人员培训,加强乡镇财政工作督促检查和调查研究。

黄龙县财政局石堡财政所

负责人:刘敬娥     联系电话:0911-5622267

黄龙县财政局白马滩财政所

负责人:侯仰忠     联系电话:0911-5977113

黄龙县财政局界头庙财政所

负责人:陈小姣     联系电话:0911-5911184

黄龙县财政局崾崄财政所

负责人:王天慧     联系电话:0911-5866113

黄龙县财政局圪台财政所

负责人:韦晓锋     联系电话:0911-5848113

黄龙县财政局三岔财政所

负责人:张桂芝     联系电话:0911-5933113

黄龙县财政局瓦子街财政所

负责人:张健        联系电话:0911-5888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