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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02-17 11:35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公安警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分析研究全县的社会治安状况,组织、指导全县公安警务工作。

(二)加强全县公安民警的教育和管理,制定全县公安民警培训、教育及公安宣传的计划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三)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实施警务督察;加强对全县公安民警的监督;发现和查处全县公安民警违纪案件。

(四)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分析形势,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及时提供信息和依据。

(五)组织侦破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毒品案件,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分子,承担县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危爆物品进行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各类治安案件。

(七)依法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和大型群体性活动进行管理。

(八)管理县级公安机关110报警指挥系统,处理110报警、群众求助和监督电话,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九)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对全县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

(十)指导、监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和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对全县保安服务公司、内部保安组织、保安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对金县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察和管理。

(十三)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查。

(十四)受理、审核公民出国境申请;受理、审核境外人员签证、证件申请;处理国籍事务;收集、处理出入境信息;查处出入境违法活动;负责对派出所境外人员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宾馆、饭店做好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工作。

(十五)依法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车辆和驾驶员,处理交通事故,维护全县的道路交通秩序。

(十六)负责保护本辖区森林资源安全,办理森林及野生动物刑事案件,依法查处森林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处罚案件。

(十七)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十八)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九)负责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全县公安装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二十一)向全县人民群众进行安全防范和遵守法律法规、公共秩序的宣传工作。

(二十二)承办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鲁强(副县长、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县公安局党委、行政管理工作。分管指挥中心工作。

蔡鹏进(党委副书记、政委)

协助局长负责全局日常工作和全局队伍建设工作。分管纪委、政工监督室、工会、交警大队、城关派出所工作。

李俊锋(党委副书记)

负责刑事案件侦破、全局扫黑除恶工作。分管刑事侦查大队(禁毒、经济侦查)、情指中心、白马滩派出所工作。

李兵(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治安管理、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分管治安大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巡特警大队及森林警察大队、瓦子街派出所工作。

赵天福(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三岔派出所工作。

胡小龙(党委委员、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负责全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主持交通管理大队全面工作。

申军同志(党委委员、副政委)

分管法制大队、看守所(拘留所)、界头庙派出所。联系县武警中队。

魏钦军(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协助政委抓好队伍建设工作,主持纪委、监察室(督察、审计)工作。分管崾崄派出所工作。

李海涛(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

主持指挥中心工作。

王宏洲(党委委员、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主持治安管理大队工作。分管圪台派出所工作。

许北平(党委委员、城关派出所所长)

主持城关派出所工作,协管城区信访维稳工作。

1.指挥中心:负责接报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机要、通信等工作。

负责人:李海涛      联系电话:0911-5626966

2.国内安全保卫大队: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负责出入境管理,外国人管理。

负责人:王军锋      联系电话:0911-5625074

3.刑事侦查大队:负责刑事侦查,反恐怖、禁毒、经济犯罪和文物犯罪侦查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等。技术中队承办刑事案件现场勘察和技术鉴定工作。

负责人:李献魁      联系电话:0911-5625047

4.交通管理大队:负责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纠正各类道路交通违章。各交通管理中队负责承办辖区内的交通管理工作。事故处理中队承办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车辆管理所承办全县车辆管理工作。

负责人:胡小龙       联系电话:0911-5622400

5.治安管理大队: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打击环食药违法犯罪;负责车站、广场、街道和校园周边及田野文物保护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对社会上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

负责人:王宏洲      联系电话:0911-5626287

6.政工监督室:负责公安政治工作,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

负责人:陈延峰      联系电话:0911-5625024

7.法制大队:负责公安法制方面工作;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负责人:周松山      联系电话:0911-5625400

8.警务保障室: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负责人:吴锋         联系电话:0911-5625014

9.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负责本局局域网络更新维护,数据质量检测,网络安全巡查、管理维护,对民警定期进行网络知识培训等工作。

负责人:黄晓龙      联系电话:0911-5628990

10.巡特警大队:负责处警工作;负责城区治安巡逻、抢险救灾、消防等工作。

负责人:张广斌      联系电话:0911-5625399

11.森林警察大队:负责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等工作。

负责人:陈明武      联系电话:0911-5626793

12.黄龙县看守所:负责在押人员的管理教育;依照看守条例和看守所等级管理办法,开展看守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负责人:李海龙      联系电话:0911-5622044

13.黄龙县拘留所:依法看管拘留人员;负责拘留人员的教育工作。

负责人:贾俊锋      联系电话:0911-5622044

14.乡镇派出所:

(1)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

(2)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

(3)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4)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5)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6)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

(7)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

(8)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9)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城关派出所负责人:许北平       联系电话:0911-5621399

三岔派出所负责人:李 冲         联系电话:0911-5933110

白马滩派出所负责人:石晓锋    联系电话:0911-5977110

界头庙派出所负责人:王胜利    联系电话:0911-5911110

圪台派出所负责人:朱伟           联系电话:0911-5848110

瓦子街派出所负责人:曹宁        联系电话:0911-5888100

崾崄派出所负责人:马晓明        联系电话:0911-5866110

15.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目前设立局纪委、监察室)负责局内部纪律监督、督察、审计工作。

负责人:魏钦军        联系电话:0911-5625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