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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召开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七条、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及当事人的申请,我局决定对黄龙县绿源医药有限公司涉嫌销售劣药及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一案,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黄龙县绿源医药有限公司

二、案由:涉嫌销售劣药及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案

三、听证时间:2024年4月25日10时00分

四、听证地点:黄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六楼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

1.参加旁听人员请于2024年4月22日17:00前至黄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制股报名并登记有效身份证号码,并于听证会开始前15分钟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达听证地点。

2.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黄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