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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龙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和省委审计委员会部署,按照《陕西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陕审办发〔2022〕24号)要求,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7月1日,黄龙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黄龙县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进行了专项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黄龙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

款物方面能够贯彻执行各级有关政策的规定,但在医疗救治能力建设、60岁以上人群接种率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具体问题处理和整改情况如下:

一、未按规定制定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培训工作方案

截止2022年4月底,黄龙县人民医院、黄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未制定新冠肺炎防控培训方案。

针对以上问题,黄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于2022年6月8日制定了《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培训工作方案》(黄疾控发〔2022〕47号),黄龙县人民医院于2022年7月4日制定了《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培训工作方案》。

二、医疗救治能力建设方面

黄龙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设置不规范,具体如下:一是新建的发热门诊外墙与周围建筑及公共场合不足20米;二是留观室设置不达标,县人民医院属于二级甲等医院,设置了4间留观室;三是X光灯箱设置未达到要求,县人民医院发热诊室4间,共有1个X光灯箱。

针对以上问题,黄龙县人民医院已为发热门诊4间诊室均配备X光灯箱。

三、疫苗接种覆盖率方面

60岁以上人群第一剂次接种覆盖率低于国家平均水平。截至2022年5月30日,全县60岁以上人群接种覆盖率为82.7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国60岁以上人群接种覆盖率为86.7%)。

截止2022年8月17日,60岁以上人群第一剂次接种覆盖率达到95.48%。

四、应付未付核酸检测试剂费用14.84万元。

黄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12月至2022年4月30日未付核酸检测费用14.84万元。

黄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于2022年8月15日支付该笔核酸检测费用。

五、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及预留质保金。

黄龙县人民医院和延安花香医疗应急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签订建设方舱式预检分诊通道和核酸采集室的合同,价款为94.85万元,并约定签订合同后预付50%,货到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付款至95%,留5%作为质保金。而县人民医院于2022年1月19日支付款项50万元,3月28日支付款项44.85万元,共计94.85万元,未预留质保金,且未按合同约定付款。

针对以上问题,黄龙县人民医院表明今后将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合同要求付款,确保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