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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延安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公布黄龙县人民政府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黄龙县人民政府网站www.hlx.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黄龙县人民政府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联系(地址:黄龙县城中心街15号;邮编:715700;联系电话:0911-5625693;电子邮箱:hlxxx@163.com)。

  一、概述

  2013年,黄龙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陕政办发〔2013〕74号)文件精神,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1、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需要调整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和日常工作机构,指导各乡镇、社区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构。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下发文件的形式,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抽调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进行专项督察,有力地推动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2、规范制度落实。

  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围绕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进一步规范和深化主动公开工作。凡是《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及时、主动进行公开。对规范性文件分时段、分步骤做好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着力协调处理好涉及教育、医疗、卫生、社保、民生等方面的信息公开申请事项,加强各乡镇、各部门之间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沟通,逐步实现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防涉密、敏感信息泄露。

  3、加强平台建设。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主要依托黄龙县政府门户网站、部门自建网站等进行公开。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涉及民生保障、卫生医疗、教育等重点领域的信息,通过延安日报、县电视台、黄龙通讯、公共LED显示屏、公告栏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集中公开各部门办事规程、审批项目和办理流程等信息,进一步提高行政透明度,强化政府依法行政,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规定的要求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县信息办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明确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对有效信息进行了梳理,2013年黄龙县公布主动公开信息总数1384条。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政务要闻386条,政府文件83条,视频新闻183条,乡镇信息117条,部门信息143条,人事信息7条,专题报道231条,公示公告27条。其他形式公开信息207条,涉及法律规章、目标责任考核、财政预决算、行政收费、行政许可、重大项目、应急管理、统计信息。公众留言和咨询27条,回复27条,回复率达100%。2013年市政府网改版后,黄龙县向市政府网站上传发布政府信息142条,其中政府文件和三农信息84条,区县快讯58条。同时,开办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科普知识、第三次经济普查等专题专栏5个,强化了重点工作的专项报道。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3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收到行政复议案件0起,行政诉讼0起。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3年度,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不够及时全面,公开方式不够丰富便民,部分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函待进一步增强。2014年,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1、加强培训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继续加大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培训,增强各部门、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2、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内容形式。继续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加大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的公开力度。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新闻报刊、LED显示屏、公示栏等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掌握县域新闻时讯、惠民政策、公告公示等信息。

  3、落实监督指导,严格考核奖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任务,进一步完善监督评议机制,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监督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