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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监管工作,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黄龙县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考核办法》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黄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日
黄龙县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推进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不断提升新形势下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政公开办〔2019〕24号)、《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延政办函〔2020〕117号)、《关于印发<黄龙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黄政办发〔2019〕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办法所称政务新媒体是指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相关单位在各类新媒体平台上开设的政务账号或应用(含小程序),以及自行开发运营的移动客户端等。
第三条县政府办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管,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监测、定期检查、年终考核等相关工作。
第四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新闻动态类信息报送、政府网站责任栏目更新、政策文件公开及解读、舆情信息答复、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完善落实等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二是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落实、更新维护、内容保障、监测问题整改等运维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依据考核内容定期对被考核单位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务新媒体运维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综合评分依据。
第六条被考核单位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新媒体组织保障,配强业务人员,完善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拟稿人员、编辑人员、分管领导分级审核校对)要求,采取人工复核加技术监测的方式,确保信息采编、报送、发布及时准确,政务新媒体运维安全高效实用。
第二章 日常检查
第七条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每周对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更新情况进行检查,对近一周内未完成2次更新任务的政务新媒体运维单位反馈提醒;每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汇总,重点检查新闻动态类信息报送、公文印发公开情况、信息公开审查备案表填报、政策解读编制、舆情答复时效等方面工作,根据检查情况,适时进行通报。
第八条日常检查中连续两周未完成更新要求的政务新媒体运维单位,年终考核政务新媒体更新维护考评指标不得分。
第九条日常检查中报送网站或新媒体发布的信息,出现《黄龙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中第九条规定的严重表述错误、频繁出现错别字、发布涉密信息等情形之一的,将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年终考核不得分。
第三章 年终考核
第十条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每年第四季度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工作进行年度考核,结合日常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打分,考核评分结果报县委组织部考核办。
第四章 奖 惩
第十一条县政府办根据日常检查、年终考核结果,对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维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给予表扬,对日常检查发现问题突出的单位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