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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黄龙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黄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
黄龙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政办发〔2020〕20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全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基层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进一步推进我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为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目标
(一)2021年5月15日前,编制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等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于5月20日前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以文件汇编形式向社会公开。年底前编制完成全部行政权力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和体制机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2022年,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与政府工作融合发展,加强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提高公众参与度、决策透明度,不断促进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
(三)2023年,全面实现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流程全公开,进一步健全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三、工作任务
(一)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强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责任主体,要以国务院部门及省级部门制定的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26个领域标准指引为基础,修改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可对国务院部门及省级部门发布的标准指引的一级和二级子项进行补充细化,但不得随意删减,目录至少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其他领域标准目录,在国务院部门标准指引发布后3个月内完成编制工作并向社会公开。
(二)严格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要建立涵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制度,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落实到业务工作流程中,使政务公开成为行政权力运行的必经程序。完善信息主动公开机制,要明确公文主动公开、部分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公开属性,并随公文一并报批。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的公文,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视情转为涉密文件处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扩大主动公开范围,防止滥用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逐年压缩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文件的数量。
(三)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公布本单位信息公开指南。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建立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运用全省统一答复示范文本,提升答复质量,降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发生率和纠错率。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土地征收征用、房屋征收补偿的信息公开申请,依法依规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加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四)健全政民互动工作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制定发布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参与方式,建立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采取座谈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充分运用新闻发布会、访谈栏目、图标图解、案例说明等形式及时传递党和国家政策,落实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建立政务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认真办理百姓问政、县长信箱和12345便民服务热线等群众来信诉求,对涉及我县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及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误读,要及时回应,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最大限度凝聚共识。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政民互动活动,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与认同。
(五)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标准化。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准确详尽公开办事指南,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颗粒化”拆分和办理流程优化,逐项编制办事指南,明确设定依据、实施机关、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材料等要素,提供申请材料的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凡办事指南中未注明的材料一律不得向申请人索要。推进信息数据开放共享,树立“数据只提供一次”的理念,通过“一表申请”一次收齐企业和个人基本信息材料,解决多头索要、重复填报、口径不一等问题。推广应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印章,凡是能通过政务服务网共享、复用、核验的信息,不再要求当事人重复提交。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引导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中心和政务服务网办事服务情况进行评价,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六)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强化政府网站管理,提升运维水平,注重提高原创性政务信息发布数量,及时发布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信息。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规范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落实分级备案制度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开设、变更、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要向县政府办公室及时备案。政务新媒体要以内容建设为根本,不断强化信息发布、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等主要功能,同时要严格信息发布审核程序,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不得发布代表个人观点、意见及情绪的言论,不得刊登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主办和监管责任,统筹政府网站和政务服务网、政务新媒体三网融合发展,实现信息同源、服务同根。
(七)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和融媒体中心的协作,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和公共服务单位要设立标识统一、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政策性文件、《政府政报》及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各乡镇要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指导村级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促进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有效衔接。综合利用村(居)民微信群、信息公示栏等发布政务信息,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将政务公开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末端。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工作安排,认真抓好落实。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相关工作,明确一位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二)加强培训教育。县政府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任职培训内容,切实增强公务人员依法依规公开意识。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培训。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要增强工作自觉性,扎实推进工作。县政府将定期对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网上巡查、督查检查,对落实不到位、推诿扯皮、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26个业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责任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