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易地移民搬迁户在县城稳定入驻户公开招录的方式进行。
招录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录公益性岗位人员62名,其中县城管局录用12人、西社区20人、东社区15人、文旅公司15人,岗位设置有保洁员、防火员、河道巡查员、园林绿化员、垃圾场管理人员等。招录资格及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2、在水磨坊、吉家河移民搬迁安置点稳定入住,年龄在18 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
招录程序
本次招录工作按照各乡镇负责招录人员资格审查,县移民办负责审核认定,县扶贫局负责组织分配用人单位的用人指标,用人单位负责岗位设置工作岗位的程序进行。对资格审查认定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招录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用工期限为半年,合同期满后表现优异者可以续签,对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可以终止合同。
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工资从光伏电站收益中支付,工资初步拟定为1500元/月/人,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工作分工进行绩效考核,量化工资标准。
工作要求
1、各乡镇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易地移民搬迁户积极参与。
2、用人单位做好录用人员的管理工作,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负责工作分配、人员考核、工资发放等工作,同时将考核结果、工资发放情况报送县扶贫局备案。
3、用人单位对录用人员解聘时,需及时报送县扶贫局,县扶贫局将停止对解聘人员的工资拨付。
4、县扶贫局、县移民办、县经发局、各乡镇及用人单位要相互推送用工信息,实现信息共建共享。
5、最终事项由黄龙县扶贫开发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