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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来源:黄龙县气象局 发布时间:2026-04-28 16:12

人工影响天气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公益性事业,多年来,在人工增雨抗旱和防雹减灾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但由于作业工具采用的都是实弹,难免有时会出现个别火箭弹、炮弹未完全爆炸而落向地面的情况。为了保证作业区域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5月1日到10月15日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期,在此期间若有适宜的天气过程均可能进行高炮(或火箭)人工增雨防雹作业。

二、作业范围:全县所有乡镇24个作业点。

三、人工影响天气使用的“3.7高炮”和“WR-1B火箭”,具有火力猛、爆炸威力强的特点。严禁闲杂人员及牲畜进入炮、箭站,严禁以高炮、火箭为背景进行照相、摄像等各种活动。

四、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炮、箭位50米范围内不得有围观、劳作人员,以免弹壳飞溅伤人。不得高声喧哗,以免影响空中观测,误射飞机。

五、炮、箭击区域2—8公里范围内是落弹区,当听到爆炸声时,不要在外游玩观望,以免弹片落地伤人。特别是要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管,避免发生意外。

六、若发现未爆炸的炮弹或火箭弹,为了您及他人的人身安全切不要擅自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要及时与区气象局联系,以便妥善处理。如捡拾后自行拆卸、藏匿或转卖,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延安市黄龙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