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2.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定期对乡镇、成员单位履行食品安全监督职责进行督查考核,依法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3.监督管理和依法查处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的违法行为。4.监督抽样,有计划地对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进行抽样检查,定期公布抽样信息。5.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局的精心指导下,全县上下凝心聚力,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个中心,强化领导班子和执法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及日常检查,大胆探索、科学创新。一是加强事前事中监管,严把许可关。今年共发放许可证364个(其中:食品经营许可证225个;发放小餐饮经营许可证117个;发放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19个,发放生鲜肉备案证3个;许可证变更12个。),注销许可证8个。二是针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肉制品专项整治、食品添加剂及调味料专项整治、旅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白酒市场专项整治、食用油专项整治、餐饮环节罂粟壳等有毒有害物质专项整治、茶叶及其制品专项整治、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等各类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活动20余次,有效净化了食品安全市场环境。三是在食品经营环节继续深入开展“文明餐桌”、“明厨亮灶”及“云监管”工程,实施量化分级工作。所有新开办餐饮单位全部实施“文明餐桌”、“明厨亮灶”及“云监管”,全县实施率95%以上。按照量化分级要求,每季度对全县所有餐饮单位进行量化评分,并面向社会公示,全年达到B级以上(包含B级)单位达80%以上。四是深入开展了黄龙县“四小”规范提升工作。进一步巩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品店及摊贩综合整治成果,规范生产经营秩序,提升监督管理水平。五是深入巩固新版GSP实施成果,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大力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采取双随机方式,对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11家零售药店处方药销售、执业药师在岗、冷藏药品储存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检查。全年共受理各类咨询11件,其中新认证2家,变更6家;完成二类器械备案现场检查3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未整改到位的进行立案查处。全年共抽检医疗器械2批次。上报药品不良反应41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4例,圆满完成市局下达的工作任务。六是强化案件办理,圆满完成全年药械稽查任务。全年共监督稽查食品流通单位1056户次,餐饮单位1368户次,小作坊348户次,药品经营使用单位76户次,保健品、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件50户次,查处违法行为31起,罚款12.27万元。七是强化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今年以来,共出动500人次参与两会、徒步大赛、芍药节、中高考、陕西省首届青少年“未来之星”阳关体育大赛、首届陕西黄龙房车旅游大会、世界旅游文化传播使者大赛、全市民政工作现场观摩座谈会、2017年前三季度全省经济运行会、黄龙县第二届美食节等15项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活动期间群众、游客及与会者饮食安全。八是严格落实投诉举报机制,加强应急处置能力。积极协调县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出台《黄龙县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群众投诉举报,畅通12331和5622629投诉举报电话。今年以来,共接到并查处涉及食品、药品、保健品等各类举报案件14起,做到了办结率、满意率100%。九是全年共计285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244批次,餐饮食品26批次,小作坊食品15批次,合格率98.9%。2017年全年全县共完成快速抽检1692批次,其中城区完成快检任务246批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
|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黄龙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机关)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19人;实有人员23人,其中行政4人、事业19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7本年度收入453.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3.94万元;2017本年度支出453.94元;比2016年收入653.12万元和支出653.12万元,减少了199.18元。减少的主要原因“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管示范所”创建成完成费用相应减少以及退休人员移交机关养老办发工资。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总体收入453.94万元比上年收入653.12万元减少199.18万元,2017年总体支出453.94万元比上年支出653.12万元减少199.1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管示范所”创建成完成费用相应减少以及退休人员移交机关养老办发工资。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入453.94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收入149.6万元,日常经费收入27.13万元;项目收入277.21万元。
| 项目 | 总收入 | 工资和福利收入 | 占总收入的比重 | 经费收入 | 占总收入的比重 | 项目收入 | 占总收入的比重 |
| 决算收入 | 453.94 | 149.6 | 33% | 27.13 | 6% | 277.21 | 61% |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支出453.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73万元,占总支出40%;项目支出277.21元占总支出60%。
| 项目 | 2017决算支出 | 占总决算支出的比重 |
| 总支出 | 453.94 | 100% |
| 基本支出 | 176.73 | 40% |
| 项目支出 | 277.21 | 60% |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453.94万元比上年收入653.12万元减少199.18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453.94万元比上年支出653.12万元减少199.1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管示范所”创建成完成费用相应减少以及退休人员移交机关养老办发工资。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3.94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453.94万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包括:
(1)行政运行176.73万元,反映局本级及2个下属单位和7派出机构的基本运行支出。
(2)食品安全事务82万元,反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支出、食品安全检测、专项活动经费支出。
(3)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195.21万元,反映其他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事务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6.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9.60万元,公用经费27.13万元。较上年166.79万元增加9.94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入。
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9.60万元(较上年138.23万元增加11.37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入),其中:基本工资75.17万元、津贴补贴50.11万元、奖金6.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9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98万元,主要是核算单位工资津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单位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等项目。
公用经费27.13万元,较上年28.56万元减少1.43万元,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费用开支。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3.11万元、印刷费3.68万元、水电费1.19万元、邮电费1.42万元、取暖费3.74万元、差旅费2.70万元、维修(护)费0.12万元、会议费0.18万元、培训费0.29万元、公务接待2.27万元、 劳务费2.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员车补)4.92万元.主要是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所产生的有关费用。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表。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2017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3.11万元,用一般预算拨款的办公经费列支“三公”经费支出3.11万元,较上年3.13万元,减少0.02万元,主要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批次0人次费用0万元,较上年0万元,无变化,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支出;公务接待费为20批次170人次费用2.27万元,较上年2.28万元,减少0.01万元,原因是减少压缩开支,减少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无变化,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支出;车辆运行维护费0.84万元(包括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较上年0.85万元,减少0.01万元,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开支。
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批次0人次费用0万元,较上年0万元,无变化,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支出。
公务接待费为20次170人次费用2.27万元,较上年2.28万元,减少0.01万元,原因是减少压缩开支,减少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无变化,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支出;车辆运行维护费0.84万元(包括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较上年0.85万元,减少0.01万元,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开支。
(2)会议费支出情况:我单位2017年会议费支出10.18万元。比上年度21.29万元减少了11.11万元,主要变动原因:“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管示范所”创建成完成,召开食品安全委员会的联席会议、食品安全分析研讨会等会议频次减少,费用相应减少。
(3)培训费支出情况:我单位2017年培训费支出0.30万元。2017年度培训费支出0.30万元,比上年度14.3万元减少了14万元,主要变动原因:国家级、省级、市级的培训减少。
| 项目 | 2016年 | 2017年 | 差异额 | 差异率 |
| 公务接待费 | 2.28 | 2.27 | -0.01 | -0.004% |
| 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 | 0.85 | 0.84 | -0.01 | -0.01% |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0 | 0% |
| 会议费 | 21.29 | 10.18 | -11.11 | -52% |
| 培训费 | 14.3 | 0.3 | -14 | 97.9% |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我系统支出总计453.94万元,包括:基本支出176.73万元;专项业务经费项目支出277.21万元,专项业务经费项目支出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7.21万元(其中:食品安全事务82万元,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195.21万元)。2017年本单位组织开展了对本级和所属单位所有财政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绩效目标管理实现了全覆盖(其中:基本支出进行了整体评价,专项业务经费项目支出全部自评,并且本单位对本级和所属单位开展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不低于财政项目支出总量的50%)。评价工作严格按照《黄龙县县级财政项目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并成立了评价工作组,制订了评价方案,结合绩效目标,设置了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的绩效情况进行分析、评分,并对项目的绩效作出结论,撰写了绩效评价报告。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费支出27.13万元,包括:办公费3.11万元、印刷费3.68万元、水电费1.19万元、邮电费1.42万元、取暖费3.74万元、差旅费2.70万元、维修(护)费0.12万元、会议费0.18万元、培训费0.29万元、公务接待2.27万元、 劳务费2.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员车补)4.92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27.13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13万元较上年同口径比较28.56万元减少1.43万元减少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强化内部管理。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固定资产总计: 416.2万元,2016年末固定资产总计424.16元,与上年度对比减少7.96万元,固定资产清查按规定报废不能使用固定资产8.04万元。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8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17年当年无购置车辆,无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备注:已经过保密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已审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