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黄龙县残疾人联合会成立于1991年,正科级建制,隶属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的社会群团组织,承担政府委托的行政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直接为残疾人服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充分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根据黄龙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做到残疾人应补尽补,确保广大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二)不断加大康复服务力度
一是全面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全覆盖活动。争取及购买辅助器具近1500件,实现了我县残疾人辅助器具全覆盖目标。
二是依托县残疾人康复中心规范化建设,争取省市资金为康复中心购置康复治疗设备,为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心理咨询等服务,帮助他们走出家门、融入社会。今年以来,共发放轮椅530余辆,拐杖560副,坐便椅175辆,助行器69辆,助听器96台;救助脑瘫儿童2名,聋儿1名,安装假肢8人,免费白内障手术20例,免费为精神病人发放药物102人。
(三)着力改善残疾人托养服务条件
一是争取各级支持,依托托养中心规范化建设,改善现有托养中心基础设施条件。二是严格做好入住残疾人托养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托养服务水平。三是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落实残疾人居家托养工作。今年共安排居家托养198人次。
(四)积极开展残疾学生救助工作
认真落实残疾学生救助政策,积极开展新入学残疾大学生救助和在校残疾学生救助工作,确保贫困残疾学生顺利接受教育。共救助新入学残疾大学生7名,救助贫困残疾学生20名,落实救助金3.5万元。
(五)大力开展残疾人技术培训
依托县职教中心和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举办乡村残疾人专职委员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残疾人的劳动技能。目前,已举办培训班3期,培训残疾人385余人次。
(六)不断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
通过创办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扶持个体创业等办法安置残疾人,帮助残疾人就业、创业。为15名残疾人发展加工业、开办个体门市等提供扶持资金5.7万元,为21户残疾人发展养殖业提供扶持资金4万元,增加残疾人家庭经济收入,辐射带动更多的残疾人就业创业。
(七)深入推进残疾人扶贫开发
一是通过建立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带动广大残疾人家庭实现脱贫。共建立省级扶贫示范基地2个,县级扶贫基地8个;二是认真抓好包村及帮扶贫困户工作。为包扶的木耳坪村及5名干部帮扶的10户贫困户,发展土鸡、羊子养殖及核桃、蔬菜种植等产业共投入资金、物资8万余元,送去米、面、油等慰问品折合资金1.5万元
(八)进一步加强信访维权工作
投入资金11万元,完成了东社区兴龙苑23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
(九)精心开展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
共举办培训班7期,培训工作人员123人次。完成残疾人调查2748人,其中入户调查2635人,电话调查113人,填写调查表2748份。入户率达到96%。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黄龙县残疾人联合会共有1个行政单位,为正科级建制单位。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0个。
|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黄龙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事业编制11人;实有人员12人,其中行政1人、事业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
2017年总体收入519.3万元,比上年收入687.82万元,减少了168.52万元,减少了24%;2017年总体支出519.3万元,比上年支出687.82万元,减少了168.52万元,减少了2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补贴人员减少。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51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19.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77.13万元,残疾人康复25.15万元, 残疾人就业和扶贫65.93万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268.99万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81.81万元,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0.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5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3万元,无事业收入及其他收入。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度部门决算支出51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12万元,占总支出的15%;项目支出442.17万元,占总支出的85%。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519.3万元,比上年收入687.82万元,减少了168.52万元,减少了24%;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519.3万元,比上年支出687.82万元,减少了168.52万元,减少了2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补贴人员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9万元,比上年支出687.82万元,减少了168.18万元,减少了2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补贴人员减少。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包括:行政运行77.13万元, 残疾人康复25.15万元, 残疾人就业和扶贫65.93万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268.99万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81.8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发放及残疾人补贴。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12万元,较上年77.72万元,减少了0.5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65.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7.79万元、津贴补贴28.18万元、奖金2.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1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38万元,主要是核算单位工资津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单位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等项目。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1.42万元(其中:办公费1.25万元、印刷费0.59万元、水费0.49万元、电费0.9万元、邮电费0.69万元、取暖费2.1万元、差旅费0.89万元、维修(护)费1.21万元、公务接待0.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员车补)2.13万元.主要是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所产生的有关费用。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表。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1.19万元,用一般预算拨款的办公经费列支“三公”经费支出1.19万元,较上年1.49万元,减少0.30万元,主要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批次0人次费用0万元,较上年0万元,无变化,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支出;公务接待费为7批次80人次费用0.88万元,较上年1.1万元,减少0.22万元,原因是减少压缩开支,减少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无变化,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支出;车辆运行维护费0.31万元(包括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较上年0.38万元,减少0.07万元,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开支。
1、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较上年没有变化;
2、公务接待0.88万元,较上年度支出1.1万元减少0.22万元,原因是减少压缩开支,减少公务接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省市各类检查食宿7批次,8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保有数为1辆,较上年没有变化;
4、公车运行费.31万元,较上年度支出0.38万元,减少0.07万元,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用车,主要用于下乡检查。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培训费支出情况:我单位2017年培训费支出25.15万元,比上年度155.91万元减少了103.76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加强培训管理,减少培训次数。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支出总计519.3万元,包括:基本支出77.12万元;专项业务经费项目支出442.17万元,专项业务经费项目支出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41.8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77.13万元, 残疾人康复25.15万元, 残疾人就业和扶贫65.93万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268.99万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81.81万元)。2017年本单位组织开展了对本级和所属单位所有财政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绩效目标管理实现了全覆盖(其中:基本支出进行了整体评价,专项业务经费项目支出全部自评,并且本单位对本级和所属单位开展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不低于财政项目支出总量的50%)。评价工作严格按照《黄龙县县级财政项目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并成立了评价工作组,制订了评价方案,结合绩效目标,设置了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的绩效情况进行分析、评分,并对项目的绩效作出结论,撰写了绩效评价报告。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2万元,较上年12.69万元,减少了1.27万元,主要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支出。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1.25万元、印刷费0.59万元、水费0.49万元、电费0.9万元、邮电费0.69万元、取暖费2.1万元、差旅费0.89万元、维修(护)费1.21万元、公务接待0.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员车补)2.13万元.主要是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所产生的有关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固定资产总计:195.08万元,2016年末固定资产总计178.66元,与上年度对比增加16.42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改善残疾人基础设施建设。
截止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17年当年无购置车辆,无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备注:已经过保密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已审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