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 部门预决算 / 部门决算 / 正文

黄龙县林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有关细则和办法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负责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二)编制全县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

(三)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沙化土地的调查统计、动态监测、评估和管理,指导全县林业生态文明建设。

(四)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审核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县属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及产权变动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拟订全县造林绿化规划及年度建议性计划,拟订相关地方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及退耕还林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三北防护林工程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的建设工作。指导全县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国土绿化等工作。负责林木种子、苗木的管理,指导全县林木种子和苗木基地建设。负责黄龙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的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濒危物种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县境的审批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湿地保护及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依法指导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保护、植物新品种保护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八)承担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维护农户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中、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制度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经营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九)负责全县干果经济林的发展、技术指导、检查管理等工作。制定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十)参与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提出中、省、市、县级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负责提出全县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及中、省、市、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国有资产和各项林业建设资金、基金的使用。

(十一)负责全县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工作。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负责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指导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组织和指导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和监测工作。

(十二)负责城区所有公共绿地、树木、花草的日常养护(浇水、打药、施肥、松土)和管理工作,严禁人畜破坏等现象发生,所有乔木大树的整形、修剪,公共绿地灌木、草坪修剪、杂草清除,行道树管理,无乱绑、乱挂、乱倒污水、乱钉、拉绳等。

(十三)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

(十四)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宣传和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五)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共完成各类造林2.91万亩,其中重点区域绿化0.21万亩;天保工程人工造林0.2万亩,封山育林0.2万亩,飞播造林1万亩,三北防护林工程人工造林0.2万亩,封山育林0.5万亩,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0.6万亩。森林抚育1.8万亩。干果经济林低产园改造4万亩;全民义务植树10.2万株,育苗1490.5亩。完成林业重点工程历年补植0.25万亩。巩固提升绿化美丽乡村30个;道路绿化172.7公里,巩固河流绿化57公里。全县造林绿化总投资3680.63万元。

(一)造林绿化面积不断增加。2017年共完成造林2.91万亩,占目标任务2.4万亩的121%。其中:天保工程人工造林0.2万亩,封山育林0.2万亩,飞播造林1万亩,三北防护林工程人工造林0.2万亩,封山育林0.5万亩,重点区域绿化0.21万亩,中央财政造林补贴0.6万亩。完成全民义务植树10.2万株,参加人数达3.58万人,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4%以上。

(二)重点区域绿化效果显著。2017年完成重点区域绿化面积0.21万亩,栽植各类苗木146万余株。一是对城区北门、水磨坊、无量山停车场两侧护坡、无量山碑廊、无量山居等景点区域进行了绿化、美化,对城区公园、机关院落、居民小区、街道等区域进行补植及巩固提升绿化,栽植各类绿化树种29.25万余株。二是加大美丽乡村建设,巩固绿化美丽乡村30个,村庄道路绿化65公里,栽植各类乔灌花20万余株,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三是完成各类村庄、道路绿化172.7公里,栽植各类绿化树种89万株,种草1.1万平方米。四是完成“三化一片林”绿色家园试点村2个,三化一片林”贫困村绿化3个,栽植绿化树种8.7万株。截至目前城区绿地总面积已达91万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7.3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48.5%。

(三)退耕还林工程落实到位。一是完成2013年度和2014年度延安市新一轮退耕还林补植整改面积1474.2亩。二是完成2016年度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工作,政策兑现面积5.3448万亩,补助资金516.032万元。三是完成第十八次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工作,兑现退耕还林面积4.6833万亩,补助资金421.497万元。

(四)提升巩固创建森林城市。根据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复查要求,对照创建指标,拾漏补缺,完善提升,全面巩固绿化成果。完成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工程新造林2.7万亩,重点区域绿化0.21万亩。干果经济林低产园改造4万亩,培育各类苗木1490.5亩。新建2个生态停车场。巩固提升美丽乡村建设30个,道路绿化172.7公里,巩固河流绿化57公里。同时,积极完善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各项资料,并下发《黄龙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实施方案》、《黄龙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宣传工作方案》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创建目标,落实了责任。

(五)“多彩黄龙”项目建设异彩纷呈。按照《“多彩黄龙”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总体要求,在2016年的经验基础上结合去玉米产能继续实施“多彩黄龙”项目建设。对通往各乡镇的五条过境公路两侧和十景观节点遵循因地制宜、花色相间的原则进行花卉种植。各乡镇结合去玉米产能实施“多彩黄龙”项目建设,根据乡镇产业实际、地形地貌和景区景点布局,种植景观花卉和彩叶经济农作物,既打造了全域旅游的景观效果,又促进了农业转型,增加了农民收入。共种植花草220公里,栽植各类乔灌花42万余株,种植彩叶经济作物32966.44亩。

(六)生态效益补偿及时发放。完成2017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补偿面积为2.55万亩,其中国有部分1.6万亩,拨付金额16万元;个人部分0.95万亩、38户(精准扶贫户1户),拨付金额14.01万元,并通过“一卡通”直接拨付农民个人账户,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七)脱贫攻坚成效显著。一是加大精准扶贫工作力度。2017年我局系统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积极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共投资11余万元,为包扶户购买葵花种子、化肥、提供技术培训,重要节假日开展送温暖活动,让他们感受到党的关怀;二是大力开展生态脱贫工作。通过开展林业生态工程、特色产业增收、科技知识普及等途径,不断加大生态扶贫工作力度,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加快脱贫致富步伐。今年共开展各类培训24次,累计参加培训人员4500余人次;聘用建档立卡贫困户165人为生态护林员;发放退耕还林政策补贴兑现254户745人,面积1694.3亩,补贴资金15.249万元;生态效益补偿的贫困户1户,面积31亩,补偿资金403元,已审核完毕,并以“一卡通”的方式直接兑付给贫困户。

(八)国有林场主体改革全面完成。全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启动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国有林场改革文件精神,相关职能部门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全力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一是成立国有林场改革领导机构,制定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经县常委会审议后,报市国有林场改革办审批后实施。二是根据《黄龙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国有林场改革定性定编、机构建立、人员安置及社会保障等相关内容。三是成立黄龙县范家卓子林场,全额事业单位,管辖国有林场总面积35.5万亩;四是建立县林业局、国有林场两级森林资源管理模式,将现有的白马滩林场、柏峪林场、范家卓子林场分别更名为国有生态林场,是隶属于县林业局管理的事业法人单位,负责辖区内林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九)森林资源保护不断加强。

1、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落实护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首推森林防火“户长”制,通过加强森林防火硬件建设、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加强专业半业专人员培训、调整补充急抢险队员、巡查员、严肃查处火灾火警案件等措施。全县共开展森林防火专项宣传80余场次,设置各类宣传站点70多个,出动宣传车辆600多台次,刷新各类防火宣传牌碑1700多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物品5万余件套,刷写防火宣传标语1000余条、布设防火彩旗1500余面,发放“致家长一封防火信”3000余封,有效的杜绝了森林火灾的发生。

2、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一是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和凭证采伐制度。全年共办理采伐证18份,占采伐限额3份。总蓄积784.03立方米。严格执行木材运输凭证制度,共办理木材运输凭证5份。二是加强苗木质量监管,确保了造林质量。抽查苗木11个苗批,3万余株。经检查,我县今年绿化造林用苗总体合格率98%以上。三是制定下发了《黄龙县林业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通知》、《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与各责任单位签订了《黄龙县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工作目标责任书》。四是加大林业公安执法和林政稽查力度,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开展“2017年春季林区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元旦、春节护林防火专项行动”、“2017年利剑行动”等各类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共办结各类案件共计47起,破案率100%。五是开展封山禁牧工作。对封山禁牧作为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来抓,注重督察检查,对出现的散牧羊只现象,严格按照《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有关规定,该处罚的处罚,该处理的处理,确保彻底封死,不留死角。七是加强野生动物经营加工管理工作。今年对农贸市场、酒店、餐馆、农家乐等进行了两次专项检查,未发现违法经营行为。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要求,对两家驯养繁殖户进行了证照年审,同时吊销《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加工许可证》19份。

3、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按照“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总体工作思路,严格执行各项检测防控措施。一是完成松材线虫病调查工作。共调查松林面积4.16万亩,设计调查路线16余条,标准样地23个,涉松木企业4个,普查率100%,普查中未发现松材线虫病疫情。二是开展蒙古草兔调查工作。调查共发生面积2.6万亩,其中:蒙古草兔1.4万亩,甘肃鼢鼠0.2万亩。防治面积1.45万亩,防治率100%。三是积极开展苗木检疫及管理。实施产地检疫面积1.3万亩,种苗产地检疫率为100%,共检疫各类苗木13.6万亩,检疫木材36.7立方米,复检苗木3万株, 经检疫未发现疫情,检疫率达100%。

4、开展野生动植物救助及古树名木普查工作。一是认真开展野生动物救助工作。共救助野生动物13只,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原麝1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5只(普通鵟2只,大鵟1只、雕鴞1只、秃鹫1只),一般野生动物7只。现已全部进行野外放生。二是开展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工作。在北京师范大学生物系和西北动物研究所的带领下,继续开展对金钱豹、原麝等珍稀保护动物的专项调查。已经完成了5次50余台野外红外相机的取换卡和基本维护工作。三是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做好对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和补充录入,对古树树牌有损坏的,及时进行了更新,加强对古树进行巡查力度,并对重点地段的古树,采取修建围栏、落实责任人等措施,进一步做好保护工作。

5、开展湿地调查工作。为进一步查清我县县属区域内湿地资源现状,给加强保护管理湿地提供科学依据,对县属区域内的湿地资源现状进行了调查,调查采取实地调查和现场勾绘的方法进行,并在地形图上进行了绘图,明确了四址界线和位置。经过调查,我县区域内共有河流湿地4条,总面积44.25公顷;人工湿地两处(水库),总面积351.3公顷。

(十)林业产业发展势头强劲。

1、不断推进名牌战略。一是县干果公司完成了对精榨油加工车间(综合加工)的标准化车间建设工程,形成了生产工艺管理体系,于4月底取得了精榨油加工车间的生产许可证(SC认证)。二是完成了“黄龙核桃质量追溯体系”工作,产品质量追溯二维码已经于5月份投入使用。三是积极落实好核桃采收、加工工作,共加工核桃青果224万斤。崾崄良种核桃示范基地崾崄基地获得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确定为第三批“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的荣誉。

2、林业产业多样化发展。完成干果经济林低产园改造4万亩,全县累计挂果面积15万亩,核桃产量11000吨,产值3亿。培育各类绿化苗木共1490.5亩,257.3万株,其中新育苗86.5亩,67.5万株;大田归苗1404亩,97.9万株,花卉苗木91.9万株。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林业局部门决算包括林业局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2个,包括:

序号单位名称
1黄龙县林业局本级(机关)
2黄龙县柏峪木材检查站
3黄龙县红石崖木材检查站
4黄龙县森林公安局
5黄龙县森林公安局白马滩派出所
6黄龙县森林公安局红石崖派出所
7黄龙县林业工作站
8黄龙县林业工作站界头庙分站
9黄龙县林业工作站范家卓子分站
10黄龙县林业工作站红石崖分站
11黄龙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12黄龙县野生动物保护站
13黄龙县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站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单位人员编制123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115人;实有人员123人,其中行政8人、事业115人。人员编制情况及在岗情况如下图所示:

图1:单位人员编制情况及在岗情况(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和上年变动情况及变动主要原因:

2017年度收入3435.18万元,支出3437.53万元(含上年结转2.35万元);2016年收入2758.12万元,支出2758.10万元。收入比上年增加24.55%,支出比上年增加24.63%。主要原因是多彩黄龙及无量山居建设项目加大投资力度,其次是政府基金加大投入力度,再次是工资有所增加的同时而压缩办公经费支出。

2、2017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全年收入3435.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35.1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构成情况如下图所示:图2:2017年全年收入构成情况(万元)

2017年全年收入3435.18万元,全是财政拨款收入。具体是: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收入(社会保险补助)159.39万元;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收入177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收入83.63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松脂厂赔偿租赁费95.9万元);石油价格财政补贴资金1.3万元;行政运行收入60.22万元;林业事业机构收入61.67万元;森林培育440万元(其中: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资金110万元,2017年防护林工程150万元,三化一片林绿色家园建设资金20万元,2017年中央造林补贴120万元,重点区域绿化补助40万元);林业技术推广收入205.68万元;森林资源管理904.62万元(森林管护费878.62万元,荒山造林补植补造26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收入55.01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30.01万元,财政配套25万元);动植物保护收入82.41万元;林业执法与监督241.06万元;林业产业化资金220万元;林业防灾减灾168.5万元(防火指挥部人员工资及经费73.06万元,生态护林员工资79.44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10万元,视频监控及网络维护费6万元);其他林业支出478.79万元(特殊人才经费20.39万元,重点区域绿化180万元,防火项目7万元,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站管护及绿化费95万元,森林公安办案及经费36.44万元,防火指挥部灭火物资、会议费、沙盘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费用111.96万元,林业站防火带建设18万元,野保站野生动物普查及宣传10万元)。

3、2017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度支出3437.53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2921.6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36.3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9.52万元。构成情况及比例如下如所示:

图3:2017年全年支出构成情况(万元)

(1)农林水事务支出2921.63万元,占总支出的85%。(其中:行政运行62.59万元;林业事业机构61.67万元;森林培育440万元;林业技术推广205.68万元;森林资源管理904.62万元;2017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55.01万元;动植物保护82.41万元;林业执法与监督241.06万元;林业产业化220万元;石油价格财政补贴资金1.3万元;林业防灾减灾168.5万元;其他林业支出478.79万元)。

2、节能环保支出336.39万元,占总支出的10%。(其中: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社会保险补助)159.39万元;2017年天保工程建设177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179.52万元,占总支出的5%。(其中:城乡社区环境卫生人员工资及经费83.62万元,松脂厂搬迁赔偿资金95.9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7年度收入3435.18万元,支出3437.53万元(含上年结转2.35万元);2016年收入2758.12万元,支出2758.10万元。收入比上年增加24.55%,支出比上年增加24.63%。主要原因是投资项目增加,多彩黄龙及无量山居建设项目加大投资力度,其次是政府基金加大投入力度,再次是工资有所增加的同时而压缩办公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3341.63万元。其中: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支出(社会保险补助支出)159.39万元;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支出177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83.62万元;石油价格财政补贴支出1.3万元;行政运行支出62.59万元;林业事业机构支出61.67万元;森林培育支出440万元(其中: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资金110万元,2017年防护林工程150万元,三化一片林绿色家园建设资金20万元,2017年中央造林补贴120万元,重点区域绿化补助40万元);林业技术推广支出205.68万元;森林资源管理支出904.62万元(森林管护费878.62万元,荒山造林补植补造26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55.01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30.01万元,财政配套25万元);动植物保护支出82.41万元;林业执法与监督支出241.06万元;林业产业化支出220万元;林业防灾减灾支出168.5万元(防火指挥部人员工资及经费73.06万元,生态护林员工资79.44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10万元,视频监控及网络维护费6万元);其他林业支出478.79万元(特殊人才经费20.39万元,重点区域绿化180万元,防火项目7万元,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站管护及绿化费95万元,森林公安办案及经费36.44万元,防火指挥部灭火物资、会议费、沙盘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费用111.96万元,林业站防火带建设18万元,野保站野生动物普查及宣传1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97.94万元,人员经费支出1961.8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6.14万元。

人员经费支出1961.8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764.9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351.73万元,津贴补贴337.78万元,奖金15.6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7.7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81万元。(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96.81万元,具体是生活补助1196.81万元。

公用经费支出36.14万元:即商品服务支出36.14万元。包括:办公费4.48万元,印刷费2.95万元,水费2.17万元,电费6.24万元,邮电费1.79万元,取暖费2.89万元,差旅费2.82万元,维修(护)费0.88万元,培训费0.99万元,公务接待费0.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5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3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单位政府性基金收入95.9万元,支出95.9万元,为店子河松脂厂搬迁补偿项目。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2.15万元,较上年度支出26.36万元减少14.21万元,主要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较上年没有变化;公务接待0.95万元,较上年度支出1.24万元减少0.29万元,原因是减少压缩开支,减少公务接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省市各类检查食宿35批次,105人次;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保有数为7辆,较上年减少一辆。其原因是车辆报废1辆;公车运行费11.20万元,较上年度支出25.12万元减少13.92万元,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用车,主要用于下乡检查。

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情况、无公务用车购置情况。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7年培训费1.87万元,相比2016年3.95万元减少2.08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培训,实行网络化办公。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7年会议费17.66元,相比2016年8.5万元增加9.16万元,原因是2016年会议费不含黄龙山林业局防火会议费,2017年含黄龙山林业局防火会议费9.2万元。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部门根据《黄龙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县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黄财发[2018]51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制定了本部门实施方案,成立了绩效工作小组,凡涉及2017年度所有财政项目支出都进行了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并将评价相关材料上报财政局。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39.6万元,涉及项目支出评价100%。具体项目有: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177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95.9万元,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1.3万元,森林培育440万元,林业技术推广5万元,森林资源管理26万元,林业产业化220万元,林业防灾减灾16万元,其他林业支出458.40万元。在局属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部门纳入绩效评价的财政支出项目总体评价优良,资金使用合理,公众满意度高,绩效水平良好,在促进森林资源管护、造林绿化、动植物保护、林业防灾减灾、林业产业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实现了财政支出的目的,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效益。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0万元,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7.81万元,其减少原因是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含补发2015年公务交通补贴及压缩经费开支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固定资产总计:531.36万元,2016年末固定资产总计675.25元,与上年度对比减少143.89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固定资产清查按规定报废不能使用固定资产以及调拨固定资产。

截止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7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17年当年无购置车辆,无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备注:已经过保密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已审签。

延安市黄龙县林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