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负责协调解决各部门安全生产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及有关授权管理规定,负责驻黄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2、负责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地方性有关政策,拟定全县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提出短期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指标及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向县政府提出奖惩建议。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宣传教育,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及安全科技成果。
4、综合管理我县伤亡事故统计上报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对策,并组织实施。
5、负责组织协调和呈报处理安全事故,对事故的直接责任人提出处分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对全县安全事故的调查报告进行批复。
6、对各行业、各企业的新建、扩建安全工程项目、劳动保护等工作实施监督为。
7、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8、负责依法管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工作;发展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9、负责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建立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相关职业卫生检查等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负责汇总、分析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信息,向相关部门和机构提供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情况。
10、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负责对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进行监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中介机构的资格审查和认定,并负责监督检查。
11、指导、组织事故隐患的评估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并提出监督实施整改方案,对整改项目进行验收。组织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查处工作。
12、负责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和安全生产监督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和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
13、负责全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通过强化政府监管、引导行业自律、完善社会监督,着力构建监管新格局、新常态,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起,均为一般事故,事故起数与去年持平;死亡1人,同比持平(生产经营性);受伤3人,同比上升50%;经济损失0.1万元,同比下降33%,全县范围内无重大安全隐患存在。
(一)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在敏感时期、重要时段反复强调要求,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做出重要批示指示,多次召开常委会、常务会以及安委会全体会议,专门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亲自带队深入重点企业、重要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并结合我县实际,在重要时段多次安排部署了由主管县级领导带队,相关部门配合的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我县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发展也受到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由主管领导牵头形成了初步的改革发展意见,已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待全市《意见》出台后将做出进一步修订,积极组织实施。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年初县政府分别与7个乡镇、40个县直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各乡镇、各部门也相继召开了专题会议,与村组、下属单位和企业及农机户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3200余份。建立了覆盖县、乡(镇)、村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体系,构建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二是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县安委会办公室坚持每季度定期调研各重点行业、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工作,并由县安委会及时组织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全面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三是严格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通过“执法年”活动、“百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开展,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理清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综合监管、行业主管及企业主体等多方面责任,做到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安全监管无盲区。
(三)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今年组织开展了四季、党的十九大前期、国庆等共11次全县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活动。各级各部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原则,坚持“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强监管,企业抓落实”,组织开展了“拉网式”排查、“地毯式”检查,举一反三查找突出问题、安全隐患、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当作事故对待,以“零容忍”的态度抓住不放,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特别是在“百日安全”专项行动期间,全县共组织各类检查组1219个,参加检查人员2806人次,抽调专家检查83人次,共检查企业1176(含村组)家次,整改重大隐患4处,整改一般隐患332处,其中:责令限期整改67处,关闭取缔1家,停产整顿2家,处罚罚款9.5万元,追究刑事责任1人.
(四)全面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采取了“政府组织、行业牵头、部门联动”的办法,围绕容易发生群死群伤恶性事故、影响社会稳定的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公众聚集场所、建筑施工、城市燃气和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和事故多发领域,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并将专项整治由阶段性整治向建立长效机制延伸,由控制事故总量向有效防范群死群伤恶性事故延伸,由常规性措施向硬性措施延伸。通过专项整治,把防范与整治、治标与治本、当前与长远、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结合起来,不断排查安全风险、排解突出问题、排治重大隐患,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事故预控体系,规范了安全生产秩序,提升了安全保障能力,改善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有效预防了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安全形势的总体稳定。全年共开展各类专项大检查43次,抽到专家105人,发现隐患197处,均为一般隐患,现已整改到位。
(五)全面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我县严格按照市政府和市安委会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年”活动的要求和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大了安全生产执法力度,突出重点部位、要害场所、关键环节和危险工艺、工序、设备设施开展全覆盖的“拉网式”执法检查,持续不断查问题、查隐患、查不安全因素和违法违规行为。对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零容忍、严执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从严处罚,达到“惩罚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努力营造“不能违法、不敢违法、不愿违法”的安全生产法治环境。全县“执法年”活动中对存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的黄龙县森林消防石料厂进行了处罚;对不符合安全生产经营条件的黄龙县平祥烟花爆竹专卖店等三家烟花爆竹经营店予以关闭。
(六)全面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今年以来,我县以防范遏制各类事故为导向,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核心,大力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采取试点推进、示范引领的方式,积极构建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在借鉴安塞区、洛川县取得成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将风险关进科学管理的“笼子”、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推进企业主体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全面提升了安全生产水平,促进了全县生产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发展。
(七)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以第17个“安全生产月”,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为契机,采取广播、电视、微信、微博、宣传单、宣传条幅、展板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等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先后在主要街道悬挂安全宣传条幅40多条,发放安全知识宣传材料8000余份,展示安全常识宣传图板150块,出动宣传人员300人次,进一步营造了“安全生产,社会和谐”的浓厚氛围。二是加强人员培训,提升安全素养。以企业为核心,以乡镇分管领导、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为重点,集中组织了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班,受训100余人次,做到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工持证上岗率达100%。三是开展安全生产“七进”活动。针对我县安全意识较为薄弱的城市燃气,道路交通等行业,县安委办先后组织交通局,城管局,交警大队,教育局等部门,经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七进”活动,先后走进企业、校园、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所工作,累计开展活动30余次,发放宣传册5000余份,受众达8000余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黄龙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级决算,无下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1个
|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黄龙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级(机关)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员11人,其中行政4人、事业6人、协理员一人,单位无离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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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101.52万元,上年收入105.18万元,比上年减少3.66万元,减少3.48%,减少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各类开支。
(2)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101.52万元,上年支出105.18万元,比上年减少3.66万元,减少3.48%,减少原因是2017年我单位压缩经费,减少各类开支。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101.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1.5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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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支出合计101.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02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87.69%;项目支出12.5万元, 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察监管工作,占总支出的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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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101.52万元,上年收入105.18万元,比上年减少3.66万元,减少3.48%,减少原因是2017年我单位压缩经费,减少各类开支。
(2)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101.52万元,上年支出105.18万元,比上年支出减少3.66万元,减少3.48%,减少原因是2017年我单位压缩经费,减少各类开支。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1.52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行政运行79.5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单位日常运行开支。安全监管监察专项为12.5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专项工作的支出。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9.5万元,主要用于全县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工作经费。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39万元,公用经费15.63万元。
人员经费73.9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和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31.77万元、津贴补贴36.35万元、养老保险5.27万元。
公用经费15.63万元,主要是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开支发生的费用,包括:办公费4.44万元、印刷费3.51万元、水费0.9万元、电费0.97万元、邮电费0.96万元、差旅费3.41万元、租赁费3.98万元、专用材料费6.73万元、培训0.14万元、工会经费0.05万元、其他交通费0.2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96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表。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0万元,用一般预算拨款的办公经费列支“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0万元,减少0万元,主要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批次0人次费用0万元,较上年0万元,无变化,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支出;公务接待费为0批次0人次费用0万元,较上年0万元,无变化,原因是减少压缩开支,减少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无变化,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支出;车辆运行维护费0万元(包括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较上年0万元,减少0万元,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开支。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7年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无境外培训、项目考察等事务。较上年无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7年本部门公务车辆购置0辆,年末实际保有量0辆。较上年无变化。
公务接待情况:2017年度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未发生接待费用。较上年无变化。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无培训费支出,我单位2017年培训费支出0.14万元,比上年增加0.14万元,上年增加比例100%,增加原因主要是参加市县培训。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2016年会议费支出为0万元,2017年会议费经费支出为0万元,2017年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2017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1.52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费支出15.63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需的公用支出。其是行政单位1户,合计15.63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同口径比较减少2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备注:已经过保密审查,部门主要责任人已审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