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精神,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信访工作,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2.办理群众给县委、县政府和县主要领导的来信;承办上级机关下转的群众来信;接待到县委、县政府来访的群众;呈办上级机关立案要结果和领导批办的信访案件。
3.代表县委、县政府向有关单位交办、转办信访案件;协调处理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信访问题;督促检查基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的办理和落实情况,督促县级领导批办件的办理和落实情况。
4.负责征集人民群众的建议、意见、筛选比较重要的建议,为县委、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重要信息。对带有全局性的或重要信访问题搞好调查研究,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建议。
5.分析全县信访工作形式,通过来信来访及时掌握信访信息,对群众反映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展开调查研究,对重要的信访事项进行督查;定期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信访工作有关情况。
6.协调处理跨地县、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应急协调处理群众来县、到市、赴省及进京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调查处理信访老户问题和重要信访案件。
7.负责全县信访工作的宏观管理,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规章制度,培训信访干部,总结、交流各乡镇和各部门的信访工作经验;检查、指导基层信访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我县信访工作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及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推进信访改革,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工作水平,着力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形成了信访渠道更加优化畅通、信访事项化解精准发力、信访工作规范有序的良好局面。
2017年以来,县信访局受理群众信访事项共172批813人(次),同比上升25.7%,其中集体访40批325人(次),批次下降18.6%、人次上升16.5%。2017年以来我县去市访43人(次),同比上升24%,其中集体访6批21人次,批次未变化、人次上升11. 8%。赴省8人(次),同比上升82.8%,进京9人(次),同比上升88.6%,无进京非访。市以上交办案件共11件(其中4件为重复件),已全部报结,到期办结率100%。市以上交办网上信访案件共19件,已办结17件。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录入率、受理率、办结率均为100%。县级领导每月在信访大厅接访一次,今年以来共开展接访活动26次,接待来访群众130余人,解决信访问题16件。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黄龙县信访局部门本级(机关)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4人;实有人员9人,其中行政5人、事业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黄龙县信访局人员情况表
| 机构类型 | 编制人数 | 实有人数 | 离退休 |
| 行政 | 4 | 5 | 0 |
| 事业 | 4 | 4 | 0 |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118.06万元,较上年增加11.05万元,增加了10%,主要原因是特殊疑难信访项目支出增加。
(2)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118.06万元,较上年增加11.05万元,增加了10%,主要原因是特殊疑难信访项目支出增加。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118.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18.0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118.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76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77%;项目支出27.30万元,是为完成特殊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的协调处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全县信访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全县社会经济和谐稳定发展的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占总支出的23%。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18.06万元,比上年增加11.05万元,增加了10%,主要原因是特殊疑难信访项目支出增加。
2017年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8.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76万元,项目支出27.30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11.05万元,增加了10%,主要原因是特殊疑难信访项目支出增加。
2、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06万元,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0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18.0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包括:信访事务支出118.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76万元,项目支出27.3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3、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1.88万元,公用经费18.88万元。
人员经费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1.16万元(基本工资31.45万元,津贴补贴35.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1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12万元),主要用于核算单位工资津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单位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以及临聘人员工资等项目;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0.72万元(抚恤金0.72万元),主要用于核算离退休人员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包括办公费3.09万元,印刷费1.01万元,水费0.11万元,电费0.11万元,邮电费0.49万元,差旅费7.41万元,会议费0.45万元,培训费0.57万元,公务接待费0.03万元,工会经费0.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8万元。
4、本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0.03万元,用一般预算拨款的办公经费列支“三公”经费支出0.03万元,较上年2.45万元,减少2.42万元,主要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批次0人次费用0万元,较上年0万元,无变化,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支出;公务接待费为2批次7人次费用0.03万元,较上年0.61万元,减少0.58万元,原因是减少压缩开支,减少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无变化,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支出;车辆运行维护费0万元(包括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较上年1.84万元,减少1.84万元,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开支。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7年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无境外培训、项目考察等事务。
公务用车购置及年末车辆保有情况:2017年新购车辆0辆,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0辆。
公务接待费: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2批次、7人,经费总额0.03万元。主要包括接待省市疑难信访督办检查及调研等接待任务发生的费用。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培训费支出0.57万元,较上年下降0.7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培训人数减少。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会议费支出0.45万元,较上年增加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多次召开信访协调会议等发生的费用。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绩效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成立绩效管理工作小组,制定绩效管理方案,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管理机制,结合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绩效自评,并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执行有效结合起来,有效优化资源配置。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30万元,绩效指标自评100%,主要用于组织协调处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及时有效处理信访事项等发生的费用支出,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全县信访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全县社会经济和谐稳定发展,信访群众满意率≥95%。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费支出18.28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需的公用支出。其是行政单位1户,合计18.28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同口径比较下降1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备注:已经过保密审查,部门主要责任人已审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