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公务员各项管理政策法规;既是政法部门,又是党委的重要职能部门,是同级党委加强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参谋和助手。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指导督促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共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及同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对一定时期本地的政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研究指导政法执委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协助组织部门做好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科、处、队、庭、室干部的考察和管理;切实履行政法委职能,抓好执法督促工作,支持和督促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关系,重大业务问题和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中共黄龙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机关)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11人,其中行政9人、事业2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5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180.65万元,2016年收入总计198.48万元。部门总体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17.83万元,减少9.87%,主要原因为:2017年度人员变化所致,乡镇综治维稳专干人员工资福利划拨到乡镇,工资福利收入减少17.83万元。
(2)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180.65万元。2016年支出总计198.48万元。部门总体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17.83万元,减少9.87%,主要原因为:2017年度人员变化所致,乡镇综治维稳专干人员工资福利划拨到乡镇,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7.83万元。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180.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80.6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180.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65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86.16%;项目支出25万元,是为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和维护社会稳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主要包括公共安全支出,占总支出的13.84%。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180.65万元,较上年减少17.83万元,减少9.87%,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人员变化所致,乡镇综治维稳专干人员工资福利划拨到乡镇,工资福利收入减少17.83万元。
(2)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180.65万元,较上年减少17.83万元,减少9.87%,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人员变化所致,乡镇综治维稳专干人员工资福利划拨到乡镇,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7.83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80.65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行政运行支出155.6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和办公经费;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十个没有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55.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0.4万元,公用经费15.25万元。
人员经费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60.11万元、津贴补贴60.03万元、奖金4.85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5.4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16元(其中退休费25.71万元,生活补助0.45万元)。
公用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支出,包括办公费,3.36万元、电费2.00万元、邮电费0.31万元、工会经费0.05万元、差旅费1.01万元、公务接待费0.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60万元,其他交通费7.13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表。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1.06万元,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的办公经费列支“三公”经费支出1.06万元,较上年的1.11万元,减少0.05万元,主要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批次0人次费用0万元,较上年0万元,无变化,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支出;公务接待费为12批次105人次费用0.46万元,较上年0.46万元,无变化,原因是减少压缩开支,减少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无变化,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支出;车辆运行维护费0.6万元(包括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较上年0.65万元,减少00.05万元,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开支。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7年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无境外培训、项目考察等事务。
公务用车购置和保有情况:2017年本部门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1辆。
公务接待费:2017年公务接待累计12批次,105人次,经费金额0.46万元。主要包括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省市党代会安保维稳等接待任务发生的费用。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培训费支出为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减少费用开支。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会议费支出为0,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我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减少费用开支。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2017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0.65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5万元,与2016年度比较有所减少,原因是我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无单价5万元以上的设备。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购置单价5万元以上的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备注:已经过保密审查,部门主要责任人已审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