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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药品安全提示

随着夏季来临,气温攀升、空气潮湿,药品在高温高湿环境下极易受潮霉变、挥发失效,影响用药安全。为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用药安全有效,黄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此发布夏季药品储存及用药安全温馨提示。

各药店、医疗机构药房要严格按照药品储存条件规范存放药品,做好日常养护。常温药品控制在10‑30℃,阴凉储存药品温度保持在20℃以下,胰岛素、活菌制剂等冷链药品严格控制在2‑8℃,每日按时做好温湿度监测记录。中药饮片要定期排查,防止受潮生虫霉变。陈列药品避开阳光直射,软胶囊、栓剂、糖浆制剂不宜长时间置于高温柜台。坚持药品先进先出,及时清理临近效期及变质药品,严禁销售不合格药品。

广大居民在家存放药品也要多加留意。认真查看药品说明书储存要求,需要冷藏的药品及时放入冰箱。切勿将药品放置在窗台、车内、厨房、卫生间等高温潮湿位置。糖浆、滴眼液开封后,夏季尽量在一个月内用完。药片胶囊保留原外包装,不要混装存放。如发现药片变色粘连、药液浑浊、药膏分层发霉,禁止继续使用。

夏季肠胃不适、中暑、蚊虫叮咬高发,提醒大家按需适量购药,不要大量囤积。购买药品请选择正规药店及医疗机构,保留购药凭证。如发现销售过期、变质药品等问题,可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