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各有关部门:
《黄龙县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黄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3日
黄龙县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为打赢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持续提升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按照《陕西省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和《延安市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1-10月空气质量状况及存在问题
截至10月底,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86,同比改善了3.4%,优良天数为272天,同比增加了3天,优良率89.5%;PM2.5均值为21微克/立方米,S02均值为6微克/立方米,N02均值为14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位居全市第一,空气质量状况有所改善。但巡查检查中发现,秋冬季在扬尘、烟尘、尾气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颗粒物污染仍然是造成优良天数损失的主要原因,由区域性沙尘传输叠加本地扬尘污染造成PM10污染天数占秋冬季总污染天数的比重较大。二是燃杂燃非污染管控工作有待加强。城区沟道小巷、城乡结合部居民燃杂燃非、秸秆和落叶焚烧、烟花爆竹燃放现象仍然存在。三是汽车怠速排放尾气造成污染物聚集且难以扩散,一定程度影响空气质量。
二、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着力解决秋冬季大气污染突出问题,确保2023年我县空气质量六项指标继续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进一步提升全县空气质量,顺利完成市上下达的年度考核指标和秋冬季控制目标。
(二)实施范围、时间。实施范围为黄龙县主城区及7个乡镇,实施时间为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
三、重点任务
(一)严格管控扬尘污染。一是标准化管控工地扬尘。强化常态化监管,落实落细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措施,全面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并联网,规范渣土车全过程运输管理,严禁出现不密闭运输、带泥上路、随意抛撒等现象,停工期实现物料和裸露地块全覆盖。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实行动态清单化管理,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二是精细化管控道路扬尘。全面排查、梳理道路扬尘污染清单,严格按照“五位一体”标准化作业模式,推进吸尘式机械化湿法清扫作业,加强城市主干道、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从源头上防止道路扬尘污染。三是规范化管控堆场扬尘。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除做好辖区内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外,增加巡查检查频次和范围,无死角苫盖各类堆场,及时清理临时性堆场,最大程度减少扬尘污染。(县住建局牵头,县城管局、县交运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黄龙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二)持续开展散煤治理。一是全面完成清洁能源改造任务。大力推广清洁取暖“低能耗、高能效、低排放”先进技术,有效提升清洁能源使用率。二是全面把控指定煤种质量。严格监管指定煤种的供应源头、销售区域、禁用范围,开展专项督查检查,严厉查处违法销售和使用非指定煤行为。三是加大锅炉巡检整治力度。重点排查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发现一台,拆除一台,确保建成区内不漏一台,建成区外达标排放;加大燃气锅炉的监测频次,从严从重查处超标排放运行行为。(县经发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黄龙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三)综合管控燃放行为。一是严管燃杂燃非现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动员力量,特别是石堡镇要充分发挥主阵地和主力军作用,尤其是晚高峰时段,加强城乡结合部燃杂燃非检查,对山体沟道和背街小巷居民燃烧塑料、橡胶、泡沫、垃圾等现象进行严格管理,阻断燃杂燃非反弹势头。二是严查烟花爆竹燃放。加强节假日及污染天气等时间段的禁放限放管理工作,不断优化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划定方案,从严查处禁放区内烟花爆竹售卖、燃放等违法行为。三是严防露天焚烧行为。加大农作物秸秆、落叶及垃圾露天焚烧管控力度,按照“定区域、定时段、定人员、定职责”的管控原则,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落实属地管理和网格化监管职责,确保露天焚烧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县城管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黄龙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四)开展柴油货车尾气排放专项执法行动。一是开展在用机动车污染排放联合执法行动。每月至少开展2次柴油货车污染管控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以城市渣土清运路线和垃圾清运车辆运行路线等柴油货车重点通行路段为重点,建立重点机动车监管单位清单,开展道路检查,严查严处超标排放、“冒黑烟”及燃气货车拆除后处理装置等行为。二是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专项执法检查。以涉土工地、机械加工、道路维修养护、物流园区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排查日均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大于10台的单位,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重点监管单位台账。严格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制度,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区管控,严肃查处划定的限制区域内使用低于第三阶段排放标准(GB20891-2014)和在用机械排放标准三类限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对重点监管企业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率不得低于80%。三是抓好油品质量检查。以加油站和企事业单位自备加油库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油品储运销环节油气回收和油品质量情况;对不按要求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和未按要求使用、销售不符合标准产品的加油站予以处罚,并溯源追踪油品生产企业。持续开展黑加油站专项整治行动。(市生态环境局黄龙分局牵头,县城管局、县交运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五)加快柴油货车淘汰。开展注册登记的柴油货车信息数量摸底工作,并梳理确定国三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明细。年底前,将以企业名下车辆为淘汰重点,完成淘汰比例不低于淘汰车辆总数10%的工作任务。(县交运局牵头,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黄龙分局、县经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六)加大餐饮油烟治理。严查餐饮服务单位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超标排放油烟等问题,持续提升餐饮单位油烟排放监管能力,凡是不安装油烟净化器、不按规定使用、油烟排放不达标的,一律停业整改,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县城管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七)深化工业污染防治。积极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检查,督促各涉气企业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加快技术改造升级。加大对重点涉气企业日常监管,严厉打击无组织排放行为。(市生态环境局黄龙分局牵头,县经发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八)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强化会商研判,稳步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准确率,及时发布重污染预警信息,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突出重点精准减排,分级差异管控,确保“削峰降频”。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并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修,进一步修订完善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对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严格落实污染天气应急分级减排管控措施。(市生态环境局黄龙分局牵头,县经发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运局、县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九)加强联防联控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强化统筹调度,定期会商研判,督导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建立生态环境、城管、住建、气象等部门和专家定期会商制度,保障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决策科学、措施精准、执行有力。(市生态环境局黄龙分局牵头,县城管局、县气象局、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进一步充实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力量,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每月1日、15日向县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
(二)加强执法监管。生态环境、公安、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农业农村、住建、交运、经发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切实发挥好部门监管职能,严格大气污染案件的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分别于2023年12月底和2024年3月底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县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从严追责问责。县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督查,对各责任单位履职情况及大气污染突出问题进行督导检查,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攻坚任务重视不够、工作责任不实、推诿扯皮、庸政懒政和渎职懈怠等突出问题,严格按照《黄龙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追责问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灵活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先进事例和典型,公开曝光一批影响全县空气质量改善的典型问题,全力营造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浓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