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相关政策,保证符合条件的幼儿能享受助学待遇,特向家长朋友们普及现行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请您认真阅读。
免保教费
一、资助对象
1.学前一年(即大班)在园且具有正式学籍的幼儿。
2.四类幼儿:①建档立卡。②低保户。③特困供养。④孤残幼儿。(在园在籍幼儿)
二、资助标准
1.学前一年(大班)幼儿均可享受学前一年保教费全额减免政策,减免金额为每生每学期1300元。
2.学前一年(大班)、学前二年(中班)、学前三年(小班)的四类幼儿免收保教费。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费补助
资助对象
1.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2016年及以后年度脱贫)。
2.脱贫不稳定户学生。
3.边缘易致贫户学生。
4.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
5.低保家庭学生。
6.特困供养学生。
7.低保边缘家庭学生。
8.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学生。
9.孤儿。
10.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11.烈士子女。
12.困难职工子女。(因重大疾病、意外变故致困)
13.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指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资助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每生每天3元,每学期375元。
申请具体流程
宣传:学校以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将学前教育资助项目内容、资助对象、资助标准、申报材料等宣传至每位家长知晓,做好宣传工作,以班级为单位,调查申报资助意向家庭。
自愿申请:有符合学前教育资助条件的家庭,须由家长(监护人)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附相关贫困证明、低保证、残疾证、户口本等经济困难相关证明复印件1份)。有上级部门认定符合家庭经济贫困幼儿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属特殊情况家庭者,提供诊断证明或其他材料,班主任进行资料的初步核查。
评审认定:幼儿园成立贫困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审核幼儿贫困申请证明材料,进行数据比对确认,结合家访等方式核实情况,对幼儿资助申请进行综合评审认定。
公示名单:幼儿园对资助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连续5个工作日。
上报审查:幼儿园公示无异议,汇总上报县教体局审查。
资金发放:审查无误后,资助资金由黄龙县教育体育局统一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平台,足额、直接发放至学生监护人银行卡中。
学生资助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事关教育公平、社会公平。我园积极秉持“自愿申请、客观公正、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践行教育资助的责任,不断提高家长对资助政策的知晓率和对学前资助工作的满意度,让资助工作真正惠及每一位符合资助条件的幼儿,帮助到每一个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