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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财政惠民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提高资金发放效率,确保各项惠民政策全面落实到位,按照《陕西省财政厅等十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陕财办〔2019〕150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市级督查要求,现就全面推行财政惠民补贴资金通过“惠民补贴一卡通”(以下简称“一卡通”)发放管理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一卡通”管理的重要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不断加大惠民政策扶持力度,健全投入保障机制,财政惠民补贴资金规模越来越大,补贴对象范围越来越广,这对补贴资金管理工作赋予了更大的责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乡镇、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加强“一卡通”管理工作,是切实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有力举措,是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切实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要把做好“一卡通”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折不扣把党的各项财政惠民政策落实到位,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明确工作任务,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一卡通”发放工作
(一)规范补贴项目,清理结余资金
1.凡财政预算安排,直接支付到人到户的用于生产、生活、保障、补偿的各类补贴(助)资金,原则上都应纳入“一卡通”发放范围。中省明确发放到人到户的22项补贴项目(详见附表),应全部纳入“一卡通”管理(不包括纳入社会保障卡发放的项目);其他需要纳入“一卡通”管理的补贴项目,由财政局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确定后报省财政厅备案并纳入。
2.县财政局按照发放范围,会同各业务主管部门认真梳理整合、归并需要纳入“一卡通”管理的项目,所有纳入“一卡通”管理的项目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编码。
3.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逐项梳理,清理已纳入“一卡通”管理的项目,对项目有资金结余且符合结余资金收回条件的,由县财政局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收回。项目的纳入和清理原则上每年一次。
(二)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财政惠民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的基础信息采集、审核、发放、公示、管理等工作进行再梳理和完善。
1.信息采集。首次信息采集由各部门严格按照补贴对象户籍所在地(包括在外生产作业、务工等人员),以及各类惠民补贴政策要求,将享受补贴政策人员的基础信息在“一卡通”兑付系统上进行登记,确保农户基础信息不重复。新增或者变更户主及人员信息的,需补贴对象向乡镇财政所提供村委会开具的介绍信;新增或变更银行卡信息的,需提供乡镇财政所向代理银行开具的介绍信回执。
2.信息审核。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对补贴对象、基础信息、补贴类型、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进行认真审核,确认后向财政部门提交分户发放清册及对应的电子数据。同时,各业务主管部门需要通过财政云系统,将已收到的资金指标拨付至财政局设立的“黄龙县惠民补贴资金专户”以便进行发放资金。
3.资金发放。县财政局“黄龙县惠民补贴资金专户”收到资金后,将各业务主管部门提交的当期分户发放清册及电子数据传送给代理银行,并向代理银行下达支付令。
代理银行收到补贴资金及支付令后,凭发放清册及电子数据,分清条目,在24小时内将补贴资金划入补贴对象“一卡通”账户,并在发放清册上加盖业务印章,返还财政和各业务主管部门记账、存档。
补贴资金发放后,代理银行应实时向补贴对象免费发送短信,短信内容应包含补贴项目名称和发放金额等。对未发放成功的,代理银行要及时向各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局反馈,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及时复审并通知县财政局再次资金发放;对补贴资金存在结余的,要及时退回县财政局。
4.公示公告。各业务主管部门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全省统一规范的自助惠民查询平台公示公告相关信息。补贴政策和预算下达文件要予以公开,补贴信息报送前和补贴资金发放后,各业务主管部门、乡镇和村(社区)要及时将补贴花名册进行公示,确保群众能够查询到相关发放情况。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日。
5.账务管理。县财政局要按部门单位、补贴项目名称、补贴批次等分类,做好补贴资金专户的记账管理;各业务主管部门要根据补贴资金的名称,设立明细账,全面反映各项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
(三)签订服务契约,强化服务意识
按照省市要求,本着节约、便捷、不增加补贴对象负担的原则,通过规范的方式,选择与省财政厅“一卡通”兑付系完成接口对接,内部发放系统运行稳定且覆盖面广、网点及代发点多、服务好、风险低的“黄龙代理银行”作为代发金融机,并签订代发合同。合同中明确职责分工,发放时限、委托事项、信息反馈、资金监管、对账办法、免费办卡(折)和发放短信、免收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等事项。
代理银行要履行代发合同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免费为补贴对象统一办理“一卡通”专用存折和开通银行卡,并做好银行卡、存折的使用、宣传工作,要对代发人员进行培训,规范代发流程,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三、强化保障措施,增强群众满意度,切实保证“一卡通”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业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我县“一卡通”发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建立健全补贴资金管理发放长效机制,组织、指导、协调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管理工作。财政部门和各业务主管部门认真梳理补贴项目,确保各类补贴项目纳入“一卡通”管理范围的准确性和全面性,做到不漏项,不缺项。要加强“一卡通”发放管理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确保资金发放精准、及时、安全、透明。
(二)建立信息平台
全面深化“一卡通”改革创新工作任务,利用财政云平台,进一步提升原有系统性能,完善系统功能,实时推送财政惠民补贴相关政策、公示公告等内容,提供补贴资金查询功能,让财政惠民补贴工作更加规范透明。
(三)夯实主体责任
各业务主管部门要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建立“乡镇管采集,部门管审核,财政管资金,银行管发放”的管理机制和“谁审核,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紧密配合,齐抓共管,确保责任分解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1.财政局:负责建立、运行、维护和管理“一卡通”系统;做好补贴资金筹集、兑付和监管;惠民补贴资金专户的记账管理;
协调代理银行兑付补助资金及专户对账;结余资金的清理回收等工作。
2.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基础信息采集、录入;做好对应补贴项目的政策宣传、执行和管理;确定相关财政惠民补贴对象及补贴标准;对财政局、代理银行提供的反馈信息进行核实、修改及解释等工作。
3.各乡镇财政所:负责信息变更、公示;配合各业务主管部门检查、验收项目;指导农户开设、补办“一卡通”卡(折)等工作。
4.代理银行:负责“一卡通”资金发放工作。具体做好与财政局、各业务主管部门及补贴持卡人的对账工作,满足配套的服务需求,按规定时间发放补助资金,并将发放数据及时反馈,保证代发资金安全和发放对象精准无误。
(四)落实监督责任
我县将把补贴资金管理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内,并对各部门补贴资金管理发放情况进行抽查。各业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确保“一卡通”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审计局要加强对财政惠民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的审计监督。
(五)严肃纪律要求
各业务主管部门、代理银行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不准改变补贴资金使用方向,不准擅自调整补贴标准和范围,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以补贴资金抵扣群众应交的各项费用,不准无故他人代领补贴,不准拖延补贴兑付时间,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城乡居民负担,不准虚列补贴对象套取资金,不准违规保管代管、扣留扣押群众“一卡通”卡(折),不准随意变更农户基础信息。对于违反规定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各业务主管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或信箱,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处理,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工作人员进行严肃处理,涉及违纪违法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附件:1.2021年中省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项目清单
2.2021年市级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项目清单
3.黄龙县2021年财政惠民补贴资金需纳入“一卡通”项目清单
黄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