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相关股室,局属各社保经办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社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根据延安市人社局《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整治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保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有关重要批示精神,深入排查基金管理风险,健全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集中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整治,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和挪用贪占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的违法行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养老钱”。
二、整改任务及分工
1.排查工作落实不均衡,弱化了十方面45项风险点逐项逐条自查,缺少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整改措施等工作台账。
责任单位:各社保经办机构。
整改措施:严格按十个方面45项风险点,逐条逐项对照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台账。
完成时限:8月底前整改到位。
2.没有严控超时认证问题,各险种不同程度存在超两年未认证问题,没有按照要求及时停发相关社保待遇。
责任单位:各社保经办机构。
整改措施:确保全员生存认证工作质量,对技术手段无法实现认证的人员,主动上门开展工作,对未认证人员及时停发社保待遇,从源头上遏制多领冒领社保待遇的增量问题。
完成时限: 8月底完成整改,此后转入常态,长期坚持。
3.社保卡使用未全覆盖,存在待遇拨付未使用社保卡发放。
责任单位:各社保经办机构。
整改措施:要对社保卡使用情况进行再摸底、再落实,按照全省社保卡使用要求,积极推进社保卡使用工作,努力实现社保卡使用全覆盖。
完成时限: 8月底前完成整改。
4.内审稽核工作流于形式,没有稽核工作记录。
责任单位:各社保经办机构。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等制度,充实工作力量,定期开展稽核工作,并对稽核工作有安排、有落实、有整改,将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化、责任化、时限化。
完成时限: 8月底前完成整改,此后转入常态,长期坚持。
5.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存在经办业务手工办理现象。
责任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整改措施:停止系统外预发人员待遇业务,梳理预发待遇人员情况,消化系统外预发待遇人员存量,尽快全部纳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发放退休待遇,全面取消发放业务手工经办工作。
完成时限: 8月底前完成整改。
6.工伤保险社银人工报盘还未取消。
责任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整改措施:抓紧与省厅信息中心和市级有关部门对接,全面推进“两个全面取消”规范待遇发放手段,杜绝使用人工报盘,全面推进工伤保险实现全程系统经办。
完成时限: 10月底前整改到位。
7.权限管理设置不符合规定,关键岗位权限设置缺失相互制衡,存在人员通办业务和会计出纳不相容岗位兼职问题。
责任单位:社会保险和劳动关系股,各社保经办机构。
整改措施:进一步优化业务系统权限设置管理,严格执行不相容业务权限分离要求,杜绝财务人员办理业务和会计出纳相互兼任。对离岗人员账号及时注销,长期不登录业务系统的在职人员及时注销账户。
完成时限:各社保经办机构要立行立改,此后转入常态,长期坚持。
8.系统管理员、关键岗位和部分高风险业务长期由协管员和公益性人员办理。
责任单位:社会保险和劳动关系股,各社保经办机构。
整改措施:立即调整,不允许临聘人员办理担任或兼任重要岗位职责,负责审核办理高风险业务。针对人员不足情况,积极争取编制部门支持,充实工作人员,合理设置岗位。
完成时限:各社保经办机构要立即整改,此后转入常态,长期坚持。
9.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联人员存在个人账户沉淀资金。
责任单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整改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协调公安等部门通过技术手段追寻人员。
完成时限:8月底前完成整改。
三、工作要求
要以省厅专项检查督查为契机,按照中省市部署和省、市、县纪委要求,全面开展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整治,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社保资金的违法行为,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完整。
1.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局机关各股室、各社保经办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对社保基金整治重要性的认识,压实各方排查和整改责任,充分发挥基金监督、政策、经办、信息“四位一体”工作机制作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风险排查、问题整改等专项整治工作。
2.坚持问题导向,逐条整改落实。对还没有整改到位的,逐条分析原因症结,一一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措施,紧盯不放,跟踪督办。“三员分设”和社保卡使用未全覆盖、不相容岗位兼职、权限管理不符合规定、关键岗位由非正式人员担任等问题要立行立改。人工报盘、审计问题整改不到位等各项整改任务要在8月底前要全部完成。用好法律武器,敢于动真碰硬,联合公安机关加大对冒领、重复领取社保待遇和骗取失业、工伤待遇的追缴力度。
3.紧盯重点风险,持续排查治理。在重点做好省、市推送疑点数据核查的同时,要继续围绕养老保险十方面45项风险点和六大类22项社保基金安全风险警示,通过数据排查、“盲查”和交叉核查常态化开展全环节、全业务风险排查,坚决把风险隐患问题查到边、查到底、查到位,进一步提高排查质量,建立排查问题台账。强化日常稽核监督,加强工作调度,努力实现排查区域全覆盖、业务环节全覆盖。
4.实行源头治理,健全防控机制。一是不断健全协查工作机制。对内要健全养老保险与工伤保险一次性抚恤金、养老保险参保状态与失业保险金发放等的事前协查机制;对外要健全与司法、公安等部门联合打击冒领、重复领取社保待遇和骗保协同机制。二是要不断完善内控机制。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完善权限设置,加强稽核力量,从小切口突破,持续推动建章立制,努力从源头上防范预防杜绝死亡冒领和重复领取。三是要加强数据比对。各社保经办机构要经常性地开展数据筛查和信息比对,持续落实三项养老保险数据比对核查,同时注意加强与外部数据的比对核查,发现重复领取问题,及时清退,杜绝增量。
黄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