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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黄龙县构建县镇村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黄龙县构建县镇村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黄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0日

黄龙县构建县镇村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论述,助推乡村振兴,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常态化长效化,着力打通医保经办服务“最后一公里”,持续提高县、镇、村医保经办服务能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的意见》(医保发〔2021〕39号)文件精神,落实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关于构建县镇村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优化基层医保经办服务的意见》(陕医保发〔2021〕57号)和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构建县镇村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优化基层医保经办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延政办发〔2022〕22号)文件要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深化医保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医保经办服务向镇、村延伸,构建高效便民的医保服务体系,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医保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导向,聚焦群众在医保经办服务办理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强化镇、村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建设,下沉经办业务,优化服务流程,补齐镇、村医保经办短板,推进医保经办服务高效化、智能化、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升医保服务效能。

三、工作目标

坚持以健全完善规范高效的医保经办服务管理体系为总目标,2022年底前实现镇村医保经办服务全覆盖。着眼群众需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人性化为导向、制度化为保障、标准化为基础、信息化为支撑,全面下沉服务,构建以乡镇医保服务站为纽带,村医保服务室为支点的经办服务体系,实现医保服务“就近办”“快捷办”“码上办”“暖心办”。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经办体系建设。以县级医保经办为中心,以乡镇医保服务站为节点,以村医保服务室为末梢,健全组织、明确职责,做到医保经办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依托现有人员和设施,接通医保专网,实行统一设置标牌、标识,统一设置服务窗口和经办事项及服务清单,镇村医保服务机构实行双重管理,行政上由各乡镇统一管理,业务上接受医保部门指导。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和我县实际,在全县7个乡镇社保站加挂“医疗保障服务站”牌子,明确一名乡镇分管领导和一名专职医保经办人员。在全县49个村设立“医疗保障服务室”。

(二)规范明确服务事项。扩大经办服务范围,尽可能将服务群众的医保经办业务下沉延伸至镇、村两级,实现医保业务“门口办”“马上办”。发挥乡镇作为服务城乡居民的区域中心作用,乡镇经办服务机构负责辖区内医保政策的宣传普及、参保扩面、信息查询变更、异地就医备案、零星(手工)报销初审、门诊慢特病申请、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申请、参保档案和“三重保障”台账管理、日常信息报送等服务参保群众的基础工作;村(社区)经办服务机构负责本辖区的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参保扩面、信息查询、困难群众管理台账、因病致贫返贫风险监测、业务代办、日常信息报送和乡镇安排的其他基础性服务群众等工作。对符合门诊特殊疾病及“两病”政策的老弱病残特殊群体,主动提供帮办代办服务。

(三)提升业务经办能力。县医保局将县、镇、村医保经办业务人员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逐层级开展业务培训,理解掌握医保政策,熟悉业务办理流程和标准,提高业务办理能力,及时掌握群众需求,当好意见收集的“调查员”;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把医保政策宣传到位,当好政策普及的“宣传员”;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当好参保群众的“服务员”。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构建医保经办体系,推进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抓手,县上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医保、财政、人社、编制、卫健等部门为成员的黄龙县构建县镇村三级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动任务落实。各部门与乡镇、村之间要协同配合。按照职责完成任务,有效化解服务体系建设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合理安排财政预算,全面完成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培训,确保县镇村三级医保经办服务机构正常运转。

(二)落实人员及场地保障。各乡镇要明确1名领导分管医保工作,保证医保经办人员不少于1人。每村确定1人负责医保业务,可由村委会成员或村医兼职。乡镇医疗保障服务站办公场地原则上应独立设置,且不低于18平方米,如因实际条件限制,不能独立设置的,必须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至少设立1个独立的医疗保障服务窗口。村医疗保障服务室办公场地原则上应独立设置,如因实际条件限制,不能独立设置的,必须在村便民服务室设立1个独立的医疗保障服务岗。

(三)积极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全面宣传医疗保障政策、改进服务举措和医保改革最新动态,提高社会认知度和群众知晓率,充分发挥医保经办服务在增强人民福祉、助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医保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县医保局要加大业务指导和监督力度,鼓励探索创新,树立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和做法,深入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不断提升医保工作科学化水平。乡镇、村(社区)要加强日常管理,建立考核制度,注重关注实绩,全面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能力。

附件:1.乡镇、村医疗保障服务站(室)建设标准.pdf

   2.乡镇、村医疗保障服务站(室)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