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社区):
现将《黄龙县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黄龙县民政局 黄龙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5月9日
黄龙县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全国民政系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动员部署会议、全省“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回头看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根据延安市民政局印发的《延安市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工作方案》以及《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及安全饮水等成果巩固提升“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兜底保障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和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系列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扎实开展民政领域动态监测帮扶和问题排查,压紧压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治责任,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
二、“回头看”重点对象
1.无劳动能力或弱劳动能力、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脱贫不稳定人口;
2.边缘易致贫人口;
3.因病因灾因疫情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
4.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困难残疾人,单亲家庭,失独、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等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家庭成员中有需要长期照料护理的家庭);
5.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1.5倍低保标准);
6.分散供养城乡特困人员;
7.精神障碍患者家庭;
8.其他特殊群体。
三、主要任务
(一)及时开展数据比对。一是依托省社会救助监控系统和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加强与扶贫、卫健、医保、残联、住建、人社、教育等行业部门开展数据比对,依据比对结果,有针对性开展“回头看”入户排查。二是加强与相关行业部门信息共享,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重点掌握未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的“重点人群”情况。三是强化部门协作,民政部门每季度将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对象信息录入市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扶贫部门每季度将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反馈民政部门。
(二)全面开展排查摸底。各乡镇要广泛动员基层干部、村级组织、社会救助协理员、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社会工作者等,逐人逐户摸清“重点人群”基本生活状况和困难需求。县民政局定期与扶贫局开展数据信息比对,掌握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以及建档立卡边缘人口中,尚未纳入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范围人员的相关信息,将数据比对情况反馈各乡镇民政办公室,各乡乡镇(社区)、村(居)委会要根据数据比对结果和反馈信息,结合主动发现机制,全面开展摸排核查。一是全面排查未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的已脱贫人口的情况和需求;二是全面排查一年来通过就业产业等扶贫措施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已退出低保保障范围的已脱贫人口的情况和需求;三是全面排查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中未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的情况和需求;四是全面摸排低收入家庭(低保边缘对象)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的情况和底数;五是全面排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吃穿、健康、人居环境、饮水和委托照料服务状况,开展集中供养需求再走访再摸底,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照料服务人履行委托照料服务协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综合评估;六是全面排查农村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的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留守妇女政策落实情况和需求;七是全面排查各地兜底保障政策保持总体稳定情况,查看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老年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各项兜底保障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排查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渐退帮扶”、“分类施保”、刚性支出必要的就业成本适当扣减等政策落实情况;八是全面排查各地民政防返贫监测预警帮扶机制运行情况;九是紧盯易地搬迁群体,全面排查后续扶持涉及民政方面政策落实情况;十是全面排查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规范管理、服务提升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十一是全面排查其他兜底任务落实情况,包括残疾人两项补贴、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监护责任、爱心超市规范运行、“一约四会”作用发挥、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运营等情况。
(三)落实落细兜底保障政策。一是对摸排核查发现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政策及其他兜底保障政策的,要尽快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二是对不符合低保等救助条件的,要加强风险防范和动态跟踪管理,开展监测预警,作为潜在救助对象予以重点关注,符合条件时及时给予救助。三是对出现临时性生活困难人员可视情先行给予临时救助,之后视困难变化情况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四是对“重点人群”存在医疗、教育、住房、就业、饮水安全等困难的,要及时与相关部门对接,协助相关部门采取综合措施帮扶解决到位,消除风险隐患。
(四)健全完善信息平台。以社会救助监控系统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系统为基础,进一步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加快低收入家庭信息录入,建立完善我县城乡低收入家庭信息库,健全信息动态报送机制,为构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细化政策落实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五)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各乡镇要坚持问题导向,锲而不舍查漏补缺,及时了解、收集和汇总“重点人群”的困难诉求,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回头看”发现问题得到全面彻底整改。要重点关注兜底保障政策落实、资金发放、任务完成等情况,结合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按照“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原则,突出边远村、边远居民点,聚集“两不愁三保障”及安全饮水问题,开展深入细致的自查,严防“脱保”、“漏保”,及时解决发现的个案性问题,切实巩固住、提升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
四、时间安排
将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贯穿全年工作始终,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一)摸底排查阶段。分为集中排查和常态化排查两个阶段,5月15日前,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坚持“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原则,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回头看”重点人群集中进行逐一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同时报扶贫部门和民政部门备案。集中排查结束后,转入常态化排查阶段,各乡镇按照数据监测反馈结果,对“回头看”重点人群进行排查,建立重点人群排查工作台账,边排查、边纳入,确保应纳尽纳。同时要充分发挥基层民政干部、村(居)委会干部、民政协理员作用,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群众,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边缘户和特困人员的生活困难,通过村级民政协理员定期上门探访,常态化实时监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
(二)集中整改阶段。根据排查发现问题和扶贫部门反馈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制定可操作性、能落地的针对性措施,紧盯问题、一抓到底,推动整改措施落地见效,确保“回头看”发现问题全面彻底销号清零。乡镇整改情况5月17日前报县救助家庭核对服务中心。
(三)完善机制阶段。根据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开展情况,进一步完善民政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5月底前,各乡镇要全面完成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低收入家庭数据录入,全面完成低收入人口审核确认和信息录入工作,全面建成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数据库。
(四)督导检查阶段。5月底前,县民政局将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乡镇“回头看”开展情况及成效进行督导检查,为迎接省民政厅交叉检查及市民政局明查暗访做好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作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作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重要内容,作为当前民政系统的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不懈,迎难而上,坚决履行政治责任,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工作不走偏、不漏项,确保各项兜底保障政策落地见效。
(二)科学统筹安排。各乡镇要将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与系统谋划乡村振兴相结合,与党史学习教育和“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活动相结合,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工作相结合,充分运用数据比对结果,加强分析研判,从严从实做好摸底排查、数据比对、政策纳入、信息平台建设和问题整改等工作。
(三)注重工作实效。各乡镇要聚焦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漏点”“短板”“风险点”,扎实开展动态监测和摸底排查,全面落实兜底保障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兜尽兜。要聚焦数据信息“差错点”,加快推进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数据库建设,做好数据信息录入、核实、补正、更新工作,全面提升数据信息质量,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四)强化作风建设。各乡镇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确保责任落实、工作到位、措施精准,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要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深化拓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果,及时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坚决杜绝漠视群众利益现象发生,为巩固兜底脱贫成果提供坚强的作风保障。
各乡镇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总结”,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4日前向县民政局报送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工作情况总结,县民政局梳理汇总后报市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