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民宗局《关于转发<陕西省民宗委关于做好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延市民宗发〔2023〕90号)、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延财办农〔2023〕192号)文件要求,经黄龙县民族宗教局、黄龙县财政局、黄龙县乡村振兴局研究决定,编制项目备案文件《关于申报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备案的请示》(黄民宗发〔2024〕1号),经审核无异议,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公示。
我县按照重点支持实施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发展,民族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的原则,结合我县少数民族人口分布情况,经我局研究决定,对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资金200万元2个项目进行备案公示,资金分配及项目建设内容详见附件。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黄龙县民族宗教局
监督电话: 12317 0911-56228561
联系人:黄剑
邮箱:13599163@qq.com
地址:黄龙县中心街民族宗教局
附件:黄龙县民族宗教局 黄龙县财政局《关于申报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备案的请示》《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备案表》
关于申报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备案的公告附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