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拟订全县公安工作有关的规范性文件,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组织指导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组织、指导、侦办、协调处置全县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犯罪案件和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及(涉外)经济案件。
(三)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协调处置全县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开展全县治安行政管理、防火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四)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工作。
(五)负责来黄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警卫对象、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六)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网络安全保卫工作。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全县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负责全县网络与信息安全监测预警、通报处置工作。
(八)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禁毒工作。指导、侦办重大毒品犯罪案件。
(九)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全县看守所(县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法治建设、执法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县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大数据技术、刑事技术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警用航空管理工作。
(十三)牵头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县内活动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公安机关跨国(境)案件侦办协作工作。
(十四)在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的政策指导下,拟订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标准和制度,指导、监督公安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
(十五)拟订全县公安队伍建设的政策、制度,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拟订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制度,按规定权限实施干部监督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训、公安宣传、人事管理工作和全县公安机关招考录用人民警察工作;指导全县公安机关辅警队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
(十六)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警务督察、公安信访及审计工作;查处或督办全县公安队伍重大违法违纪案件;负责维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权益。
(十七)组织、指导、监督、执行全县监察机关留置场所看护勤务工作。
(十八)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涉能源违法犯罪的侦查打击、防范治理工作。
(十九)管理县公安局内设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杨瑞林(政府副县长、局长)
主持公安局全面工作
蔡鹏进(党委副书记、政委)
负责全局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分管政工室,协助局长开展全局日常工作。
胡小龙(党委委员、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主持交通管理大队全面工作。
许北平(党委委员、石堡派出所所长)
主持石堡派出所工作。
陈延峰(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情报指挥中心、法制大队、石堡派出所、圪台派出所,协助局长负责全局装财工作。
李献魁(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刑事侦查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界头庙派出所、三岔派出所。
王征(党委委员)
分管督察审计大队、看守所、崾崄派出所、瓦子街派出所。
王宏洲(副局长)
分管治安管理大队、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白马滩派出所。
王军锋(工会主席)
分管政治安全保卫大队。
1.政工室: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承担干部人事、教育训练、宣传文化、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管理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从优待警工作。
负责人:李海龙 联系电话:0911-5625024
2.情报指挥中心: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
负责人:刘冬 联系电话:0911-5626966
3.督察审计大队: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受理、核查、督办对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等违法违纪问题的举报投诉工作和群众信访工作;负责拟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指导、监督、实施全县公安机关审计工作。
负责人:常鸿涛 联系电话:0911-5626540
4.治安管理大队:负责掌握全县治安工作情况,维护公共复杂场所治安秩序;负责全县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物品等危险物品管理;负责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管理;指导和参与全县大型文体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处置群体性、突发性、暴力性治安事(案)件;负责公安局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流动人口和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
负责人:刘震 联系电话:0911-5626287
5.刑事侦查大队:负责侦破全县各类刑事案件,掌握分析全县刑事犯罪情况,并提出对策;指导全县刑事侦查工作;负责全县刑事技术等基础业务工作;负责刑事案件的技术鉴定。
负责人:孙喜龙 联系电话:0911-5625047
6.法制大队:负责全县法治公安建设;负责组织起草全县公安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全县公安普法和法制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执法问题研究和疑难案件法律适用指导;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刑事执法监督和执法考评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执法信息化建设、应用工作。
负责人:周松山 联系电话:0911-5625400
7.交通管理大队:拟订全县道路交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负责、指导道路交通应急管理;负责重大活动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实施对剧毒化学品的道路运输审批;负责全县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法治教育工作;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与科技工作;指导“交所合一”的派出所的道路安全巡查、交通事故预防、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负责石堡镇、崾崄乡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
负责人:胡小龙 联系电话:0911-5622400
8.网络安全保卫大队: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实施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
负责人:段龙 联系电话:0911-5628990
9.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掌握全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物安全等领域违法犯罪动态;组织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对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物安全等领域违法犯罪案件和制售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案件的侦查打击工作;负责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物安全、制售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案件的鉴定检测和侦查装备建设;负责全县森林、草原、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保护;协同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等工作。
负责人:米喜成 联系电话:0911-5626793
10.黄龙县看守所:负责拟订全县公安监管场所管理制度规定并落实;负责县看守所(县拘留所)监管场所和人员的监管、教育、权益保障工作;依法规范羁押监管、刑罚执行和行政拘留。
负责人:张广斌 联系电话:0911-5622044
11.乡镇派出所:
负责对辖区内的各地段、各部位实行治安管理,查处职权范围内的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搜集、报告各类情报信息;办理户口登记和居民身份证的申领、查验;依法监督、指导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单位保卫组织和群众开展安全防范;依权限履行消防监督职责,配合有关部门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和110报警服务台指令,对群众报警求助进行处置;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负责辖区内的林区治安管理和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依法查处破坏林区社会治安秩序和破坏森林资源案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实行“交所合一”的派出所,除负责一般派出所的职责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接受交通管理大队的业务指导,负责辖区内的道路安全巡查、交通事故预防、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
石堡派出所负责人:许北平 联系电话:0911-5621399
三岔派出所负责人:赵辉 联系电话:0911-5933110
白马滩派出所负责人:李冲 联系电话:0911-5977110
界头庙派出所负责人:朱伟 联系电话:0911-5911110
圪台派出所负责人:罗红旗 联系电话:0911-5848110
瓦子街派出所负责人:曹宁 联系电话:0911-5888100
崾崄派出所负责人:王栋 联系电话:0911-5866110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4月1日至6月30日下午2:30-6: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3:00-6:00;9月1日至9月30日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