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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人民政府
关于收回黄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黄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综合价值,经2026年县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将黄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位于石堡镇水磨湾村黄龙县城区绿化提升项目建设用地1.1321公顷(16.9815亩)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

黄龙县人民政府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