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驻黄各单位:
为科学精准做好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应对疫情《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有关措施促进人员有序流动的通知》(陕肺炎办发〔2022〕28号)文件和1月26日全省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有关要求,杜绝疫情防控政策层层加码及执行过程中“一刀切”,减少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现将全县疫情防控有关措施通知如下:
一、对境外来黄返黄人员,落实补齐21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管控措施,集中隔离第1、4、7、13、15、21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第2、7天开展2次核酸检测。
二、对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的乡镇或街道)来黄返黄人员,执行集中隔离观察14天措施(隔离时间从离开上述地区时间计算),期间开展4次(第1、3、7、13天)核酸检测。
三、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来黄返黄人员,查验健康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通行。
四、对除上述地区外的低风险地区往来人员,不得限制健康码为“绿码”人员返乡,不得查验核酸检测证明,切实保障群众正常出行需求。
五、各乡镇要夯实“四方责任”,加强春节返乡人员的全面排查、报备和网格化管理工作,尤其是要加强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的排查,加强健康监测,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转运至县医院,确保不漏一人。
六、各高速路出口和各乡镇疫情防控检查点,要依据上述政策执行。
七、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抓好疫情防控政策落实,如出现执行偏差、“一刀切”等突出问题,将作为典型通报全县。
各乡镇要坚持科学防控、精准防控,迅速对各自执行政策进行清理。凡与该政策相违背的,要立即纠正,坚决避免层层加码,保障群众安全有序流动。
此文件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中风险地区根据国务院客户端动态调整公布的区域实时更新,视疫情形势变化,如有其他调整另行通知。黄联防联控办发〔2022〕12号文件和1月25日下发的疫情防控政策通知自行废止。
黄龙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8日
